近期不少企业收到税务自查研发加计的通知,多数企业自查后需要补缴企业所得税。为什么会被税务要求自查研发加计呢?主要是以下风险事项没做好,被税务系统预警。
1、企业所属行业不符合政策要求被预警
并不是所有的行业都可以研发加计扣除,企业需要检查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工商年报申报时、工商登记时的所属行业,不能是以下6大行业:
2、直接从事研发人员工资薪金违规加计被预警
以下情况,存在被预警的可能性: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加计金额占企业工资薪金总额比例达到80%的;
研发人员工资薪金偏低(关联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低于行业水平或者低于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
研发人员年龄偏高或者偏低;
研发人员人数比例偏高。
如果存在上述预警,税务质疑非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计入研发费用,增加税前列支降低企业所得税。直接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发人员从事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相关费用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3、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违规加计被预警
以下情况,存在被预警的可能性:
直接材料占比过高,比如直接消耗的材料金额占研发支出总额的比例超过80%;
研发支出的直接材料费用中,没有冲减下脚料、残次品、试制品的记录;
研发支出的直接材料费用中,没有研发产成品销售记录;
出现上述预警,税务质疑企业实际生产领料计入研发支出,或者研发试制品的残料、废料用作产品生产或直接销售,没有冲减研发支出。
企业研发活动直接形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形成的产品对外销售的,研发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销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在不同纳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发费用的,可在销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发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发费用,不足冲减的,结转以后年度继续冲减。
4、折旧摊销费用违规加计被预警
以下情况,存在被预警的可能性:
折旧摊销费用,占研发支出总额的比例过高;
计入研发支出的折旧摊销费用,占企业折旧摊销费用总额的比例过高;
出现上述预警,税务质疑企业的机器既用于研发活动,又用于生产经营,没有按要求分配折旧摊销费用。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折旧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用于非研发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资产使用情况做必要记录,并将其实际发生的摊销费按实际工时占比等合理方法在研发费用和生产经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5、受托研发的人员工资违规加计被预警
企业受托研发收入占总收入比例超过80%,并且研发支出中直接人员工资占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80%以上,存在被税务预警的可能性。税务质疑,该研发人员参与受托研发而非自行研发的项目,研发人员工资不能计入研发支出。
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由委托方加计扣除,受托方不得再进行加计扣除。
6、研发支出占经营成本总额的比例异常被预警
企业研发支出加计金额与经营成本总额的比例过高时,属于异常比例被预警,经营成本总额包含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费用。比例异常时,税务质疑企业多列、错列研发支出,或者将经营成本计入研发支出,导致多记加计扣除、少缴企业所得税。
大数据税务预警越来越严,做好前期规划的合理性、合规性尤其重要,企业需要做好研发项目的立项、研发支出的核算和归集、研发成果的转化等资料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