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国家税务zongju、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我国铁路客运领域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图为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票样)
在此之前,铁路客运采用纸质车票作为报销凭证。而在该项政策推行后,对旅客而言,Zui大的变化就是纸质的报销凭证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铁路车票作为报销凭证。
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于半年内(180天)登录个人铁路12306账号,如实取得本人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超过180天的,按照旅客与铁路运输企业的约定执行。
目前,铁路运输企业对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办理境内旅客运输售票、退票、改签业务的,提供开具铁路电子客票的服务,但办理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中铁银通卡/E卡通车票等相关业务时,暂不提供开具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为便于旅客和单位适应此次变革,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过渡期,也就是说,对于通过铁路客票发售和预定系统开具且乘车日期在2025年9月30日前的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在此之前旅客仍可使用该铁路车票的纸质凭证报销入账。购买方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同样可通过税务数字账户对符合规定的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进行用途确认,按规定办理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相对于原有发票开具方式,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具有“一站式”发票服务的特点,将更加便利于旅客及单位的后续操作。于单位而言,更加简化了对接财务的报销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减少纸质发票留存归纳整理等繁琐环节,从而提升整体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