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纳税申报前财务必做的风险自查清单(一)——销售额的自查
在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企业财务人员都应当对上月发生的增值税相关收入、扣除、发票等情况进行自查,避免出现风险和隐患。自查的第一个部分当然就是销售额的自查。
一、销售行为与销售合同自查
1、关注所有已经签署协议,是否正常履行,是否到达收款节点,是否到达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否存在应申报缴税而未申报情况;
2、将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收款情况、开票情况做对应,查看是否有漏项或不一致事项,为何产生。
二、销售价格合理性自查
关注所有当期销售收入的价格合理性,尤其是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是否存在通过交易转移收入或利润情况。
三、价外费用风险自查
关注当期是否有价外费用发生,判断标准如下:
1、合同正常履行,交易正常发生;
2、价外费用支付方向同合同正常交易价款保持一致。
符合这两个条件就属于价外费用。关注价外费用同代收代付业务的差异,代收代付业务判断关键在于发票由谁来开具。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自查
增值税对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有严格界定,通常情况下可以按照以下次序判断:
1、交易发生且款项支付,则纳税义务发生;
2、交易发生,款项未支付,但合同约定的款项支付时间已到,纳税义务发生;
3、交易发生,款项未支付,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也未到,纳税义务暂不发生;
4、交易未发生,款项已支付,属于预收款,纳税义务未发生(租赁业务除外)。
五、视同销售收入风险自查
1、增值税法中列支了八种视同销售情况:
①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②销售代销货物;
③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至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④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⑤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⑥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⑦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⑧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如果加上营改增后的无偿提供服务和无偿转让房地产两项,一共是十种情况。
2、视同销售关注会计是否按照公允价值处理还是直接按照成本处理,但无论如何,均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视同销售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纳税申报前财务必做的风险自查清单(二)——进项抵扣的自查问题。
在每月增值税纳税申报之前,企业财务人员都应当对上月发生的增值税相关收入、抵扣、发票等情况进行自查,避免出现风险和隐患。今天来跟大家说说进项抵扣的自查问题。
一、扣税凭证的合规性自查
当关注扣税凭证的真实性、申报抵扣资料的完整性、扣除率适用的准确性、抵扣时限的及时性。
其中Zui重要的是扣税凭证,目前至少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通行费电子发票、旅客运输客票等。
二、公司是否存在简易计税业务或项目
如果存在一般计税业务和简易计税业务,需要检查进项税对应的业务是否是一般计税项目和业务,这里面需要关注三种情况:
1、资产类进项
如果不是全部用于简易计税业务的,全部进项可以扣除;
2、成本类进项
必须分清楚用于一般计税和简易计税,决定扣除情况;
3、费用类进项
通常无法分清用于哪一类业务或者项目,如针对房地产和建筑企业的,应按照税法规定的比例将进项分为可抵扣和不可抵扣。房地产的比例计算是按照两类项目建筑面积比例,建筑企业的比例计算时按照当期两类项目收入比例。
三、是否存在用于职工福利的进项扣除情况
职工福利中常见的进项可能有福利品采购、职工食堂开支、员工活动支出等,取得专票,这些进项税额依然需要转出。
四、是否存在其他不得抵扣进项的情况
检查是否有招待应酬支出、个人消费支出、餐饮支出、娱乐支出等不应扣除的进项税额,避免引发风险。
五、检查当期有无损失
资产损失在增值税中分为正常损失和非正常损失,如果属于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扣除。非正常损失判断标准为:
1、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
2、违法违规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
需要特别关注,增值税同所得税损失的判断标准不一样,这里仅列出增值税的标准与处理。
六、进项税发票的管理问题自查
财务人员应当关注并检查扣税凭证的取得时限、填开要求、流转中责任、认证期限、抵扣权限、抵扣后期管理等内控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