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常常会同个人发生相关业务,这部分业务主要涉及到增值税与个人所得税两个方面的风险,我在下面列出八种常见个人相关业务
——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应按照收取租金一次性缴纳增值税5%,但根据增值税优惠政策,可以将租金分摊到每个月,只要每个月未超过10万元(不含税)租金,可以免征增值税,但依然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免税发票给企业入账。
——个人需要缴纳房产税,由于是商业,没有任何优惠,需要按照房租12%缴纳。
——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租赁收入,可以扣除20%费用,再扣除每月800元修缮费用后作为应纳税所得,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对于企业而言,Zui大的风险是拿不到发票的风险,以及代扣代缴个税风险。
——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3%缴纳增值税,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每月10万以内的免征增值税政策。
——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这里存在巨大争议,应该按照劳务报酬还是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国税发〔1996〕127号文件,应计入经营所得缴纳个税,实务中个人daikaifapiao时多采用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1%或1.5%。关于这个争议,有兴趣的可以回顾我的文章《个税的劳务报酬与经营所得究竟如何区分?》
——对企业而言,风险是发票的代开与取得,由于不属于劳务报酬,不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典型的劳务报酬,企业在支付时应按次预扣个税(预扣率20%—40%),个人应在次年对于全年综合所得进行汇算清缴。
——对企业而言,风险是发票的代开与取得,属于劳务报酬,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而言,风险是发票的代开与取得,属于劳务报酬,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利息收入,企业在支付时应代扣代缴20%个人所得税。
——对企业而言,风险是发票的代开与取得,属于个人利息收入,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当然,利率如果高于金融机构同期同类借款利率,所得税前不得扣除高出部分。
——企业属于无偿赠送,增值税应视同销售,但通常只需要申报缴纳,不需要开票。
——个人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个人缴纳增值税。
——属于无偿赠送,个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属于典型的偶然所得,企业在支付时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
——对企业而言,风险是增值税视同销售,属于个人偶然所得,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属于无偿赠送,增值税应视同销售,但通常只需要申报缴纳,不需要开票。
——个人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个人缴纳增值税。
——对企业而言,风险是增值税视同销售,属于个人偶然所得,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企业不属于无偿赠送,属于捆绑销售(又称组合销售),增值税不需要视同销售,但前提是分开开具发票或者赠送作为折扣行为开在同一张发票。细节问题可参考我的文章《销售中的赠送行为究竟要不要视同销售》。
——个人未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不需要个人缴纳增值税。
——不属于无偿赠送,个人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企业在支付时也无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
——对企业而言,风险是增值税视同销售,必须要将合同、发票问题预先设计,否则将出现视同销售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