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研发费加计扣除优惠力度的增加,后期的监督管理也必然会成为税务机关工作重点之一。
前不久税务总局通报的税务违法案件中,就有一起安徽阜阳某科技公司通过虚报研发费加计扣除的方式偷税104万的案例。
怎样才能让自己企业申报的研发费加计扣除经得起税务机关的检查呢?
一、正确判断自己的企业是否有资格享受
根据财税【2015】119号文件的规定,有些行业是不允许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
此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适用会计核算健全、实行查账征收并能准确归集研发费用的居民企业。按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企业不能享受。
二、准确区分什么是研发活动
判断一项活动是不是研发,可以从三个方面考虑。
1、 有没有明确的创新目标
研发活动一般具有明确的创新目标,例如探索以前没有发现的现象、结构、关系,在一定范围内突破现有技术的瓶颈。
2、 有没有系统组织形式
公司研发活动一般会通过立项、选题等方式组织开展,有具体目标,有确定的人选、预算支持,有内部审批,成果汇报。
3、 研发结果具有不确定性
研发活动的结果是不能完全事前预期的,需要经过反复试验、测试,有很大的不确定性,甚至有失败的可能。如果一项活动的结果可以实现,就不是研发活动。
财税【2015】119号文件明确规定有一些生产经营活动不属于可以享受加计扣除的研发活动。包括:
1) 企业产品或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2)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
3) 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支持活动;
4) 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的重复或简单改变;
5) 市场调研、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
6) 作为工业(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
7) 社会科学、艺术或人文方面的研究。
三、理解研发费用归集口径的差别
企业会计核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三个不同维度所确定的研发费用范围是有区别的,只有理解差异,才能准确归集。
项目 | 研发费加计扣除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 会计核算 |
人工 | 直接从事研发活动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企业科技人员的工资薪金、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外聘科技人员的劳务费用。 | 企业在职研发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以及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
直接投入 |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1)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1)研发活动直接 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等。 | |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 (3)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检测、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租赁费。 |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房屋等固定资产的租赁费,设备调整及检验费,以及相关固定资产的运行维护、维修等费用。 | |
资产折旧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折旧费。 |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仪器、设备和在用建筑物的折旧费。研发设施的改建、改装、装修和修理过程中发生的长期待摊费用。 | 用于研发活动的仪 器、设备、房屋等固 定资产的折旧费。 |
无形资产摊销 |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包括许可证、专有技术、设计和计算方法等)的摊销费用。 | 用于研究开发活动的软件、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专有技术、许可证、设计和计算方法 等)的摊销费用。 | 用于研发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的摊销费用。 |
设计试验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符合条件的设计费用、装备调试费用、试验费用(包括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田间试验费等) | 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均可计入研发费 |
其他 |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分析、评议、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职工福利费、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此项费用总额不得超过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的10%。 | 与研究开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研发成果的检索、论证、评审、鉴定、验收费用,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会议费、差旅费、通讯费等。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究开发总费用的20%,另有规定的除外。 | 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资料翻译费、会议费、差旅费、办公费、外事费、研发人员培训费、培养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发保险费用等。研发成果的论证、评审、验收、评估以及知识产权的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等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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