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产品强制性证书的功能,前提是海关联盟的几项技术法规中规定了安全要求。
受到多项法规监管的产品类型
根据多项技术法规的认证原则
根据几个法规对产品进行认证的要点
用认证代替声明
对产品有效的技术法规数量有限
目前,已经通过并已经生效的关税同盟技术法规数量显着增加。这些文件是进行强制性合格评定(包括产品认证)的基础。技术法规可分为两大类:
一般,建立产品的通用要求。例如,关税同盟的技术法规“关于食品安全”。
专业化,为同质类型的产品建立特定要求。例如,关税同盟的技术法规“关于某些类型的特殊食品的安全性,包括膳食治疗和膳食预防营养”。
通常,立法批准一般技术法规,批准较窄的技术法规 -专业化。我们试图详细描述在这种情况下获得证书的过程,以及根据多项法规颁发许可证的所有可能选择。
对某些类型的产品引入额外的技术法规是由于需要描述产品的某些特性和特性以及其他特征的特殊安全要求,不遵守这些特性可能会导致不良后果。
根据关税同盟的两项技术法规,大多数类型的家用电器,音乐电动工具和其他类型的低压设备都属于认证范围:
“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规定了技术设备的一般安全要求;
“电磁兼容性技术手段”,其中规定了对电磁兼容性指标的特殊要求。
属于关税同盟多项技术法规范围的另一种产品是工程产品。在某些情况下,设备可能受关税同盟的三项技术法规的约束:
“关于机械和设备的安全”;
“关于低压设备的安全”;
“电磁兼容性技术手段”。
一个例子是家用木工机器。
根据关税同盟的几项技术法规的要求,需要认证的货物的另一个很好的例子是食品。所有食品均属于以下一般技术法规的监管范围:
“关于食品安全”;
“食品标签”。
除一般规定外,某些类别的食品还受专门的技术规定约束。法规的效果取决于此类产品的类型:
《水果和蔬菜果汁产品技术法规》;
“油脂产品技术法规”;
“关于某些类型的专门食品的安全性,包括膳食治疗和膳食预防营养”;
“食品添加剂、香精和技术辅助工具的安全要求”;
“关于粮食安全”。
请注意,包装在各种容器中的食品的认证不需要遵守关税同盟“关于包装安全”的技术法规的要求。制造商/销售商必须在包装材料投入流通之前获得许可证。对于食品,仅监控是否符合本包装使用条件的要求(标签要求)。
在关税同盟任何技术法规的适用领域,都指出了其使用的基本原则,包括符合性认证。在应用技术法规时,应考虑适用于此类产品的其他技术法规的强制性要求。遵守所有规范的一个重要条件是它们的一致性,不同技术法规的要求不应相互矛盾。
根据多项技术法规对产品进行认证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与根据一项法规进行认证的主要区别:遵守适用于产品的所有法规要求的义务。如果仅满足一份文件的要求,则无法获得合格证书。
在根据几个技术法规的要求认证产品时,会出现困难。常见的问题是有义务为同一产品签发不同的文件:证书和符合性声明。以国产弧焊设备为例,考虑这种时刻的解决方案。
根据关税同盟技术法规“技术手段的电磁兼容性”的要求和符合海关联盟技术法规“关于低压设备安全”要求的声明,弧焊设备属于强制性认证。获得证书和注册声明所需的时间是注册这些文件之一的两倍,以及更多的钱。为了节省资金并促进此类设备投入流通,允许申请人自愿用强制性认证代替声明(根据关税同盟低压设备和电磁兼容性技术法规第7条第2款)。
请注意,您只能用强制性认证替换声明,不允许反向替换。
通过这种替换,申请人必须只收到一份文件 - 合格证书,其中包括有关符合关税同盟两种技术法规要求的信息。
在实践中,大多数情况下,木工家用机器也会进行这种更换:不是注册低压设备技术法规及其电磁兼容性声明,也不是根据机器和设备技术法规获得证书,而是颁发一个证书符合所有三个法规的要求。
用认证代替声明适用于适用关税同盟多项技术法规的任何产品。
为了确保适用于相同产品的关税同盟技术法规的数量保持在允许的范围内,在立法层面规定,一般法规仅在专门技术法规生效之前适用于货物。允许在一般文件中指出具体规范,这些规范仍然需要遵守。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强制性要求的私人重复。
例如,各种果汁属于关税同盟的概况技术法规“水果和蔬菜果汁产品技术法规”。该文件的规定规定,果汁产品(包括婴儿食品)中病原微生物的卫生和微生物指标必须符合食品通则的要求。
果汁法规第5条第31、60款规定,放置在容器中的果汁产品的标签必须符合“食品标签”法规的要求。
关税同盟的所有技术法规都可以在“关税同盟技术法规”一节中找到。
当多个技术法规适用于产品时,您需要获得多少证书?
在通过适用关税同盟多项技术法规的产品的强制性认证后,向申请人颁发一份合格证书。为了证明符合所有法规的要求,这些技术法规的名称在证书“符合要求”字段中给出。
颁发的证书由所有进行产品认证的专家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