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续收回的坏账】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用来核算坏账的损失。 在会计处理上;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3.冲减多计提(转回)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 4.实际发生(确认/转销)坏账(实际发生多少就核销多少)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5.已转销的坏账又收回(收回坏账) 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根据分录五,实际发生坏账又收回的,在会计上调整的是坏账准备。 但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以及第三十二条“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在税法上须确认为收入。 实施条例规定的这个处理方法很落地,如果让纳税人对以前申报的损失进行更正,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未来是否会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将这种不可预见的风险强加在纳税人身上是非常不合理的。 因此,较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在收回年度作为收入申报。 既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又确保国家未遭到损失。 综上,在处理上述业务时,税会是有差异的,只有税法上才规定作收入处理。 当未来收回时,只须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申报收入,季度预缴时无需申报。 由于税法上,该收入的性质与视同销售无关,也不属于损失中的调增处理。 所以直接填报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九)其他”Zui为合适。 (填报说明:第11行“(九)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收入类项目金额。) 【后续收回的其他资产损失,虽不常见,但不能遗忘第三十二条】 可能有小伙伴会问,后续收回的一般只有坏账,其他资产损失怎么可能存在收回呢? 少,但并不代表不存在。 比如卖手机的公司,存货手机被盗了。 一开始没抓到偷盗者,没想到几年后偷盗者因其他案件被抓了,主动交代了过去的犯案经历,意外发现有少许手机还没出掉。 此时,卖手机的公司就会出现,后续又收回部分手机的情形。 虽然这种情形极少发生,但越是不常见,越是陌生的东西,就越容易出现纰漏,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因此,在遇到除坏账外的资产损失,后续又收回的,需要多留个心眼,务必要再读一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毕竟,税法收入在很多优惠政策中是作为一个判定是否符合条件的重要计算参数。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已申报扣除的资产损失,后续又收回的,税法上须在当期确认收入
更新:2024-06-30 08:30 发布者IP:112.10.243.94 浏览:0次- 发布企业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商铺
- 认证
- 资质核验:已通过营业执照认证入驻顺企:第2年主体名称: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2MAC1F9U230
- 报价
- 请来电询价
- 好又快
- GOOD
- 专业专注
- 高效快捷
- 杭州各区
- 一站式服务
- 关键词
- 代理记账,财税合规,财税顾问,变更注销,工商年检
- 所在地
- 杭州市上城区置鼎时代中心4幢632室
- 联系电话
- 0571-87911962
- 手机
- 17764573265
- 经理
- 吴经理 请说明来自顺企网,优惠更多
- 请卖家联系我
- 17764573265
产品详细介绍
企业在日常经营生产活动中,难免会出现资产损失。 如应收账款无法收回、存货盘亏、固定资产损毁报废等。当损失实际发生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5号的要求申报扣除即可。但未来期间又收回的,该如何处理?是调整原申报的损失?还是另行确认收入呢?Zui主要、Zui常见的当属坏账,因此本文以坏账展开。
【后续收回的坏账】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用来核算坏账的损失。 在会计处理上;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3.冲减多计提(转回)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 4.实际发生(确认/转销)坏账(实际发生多少就核销多少)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5.已转销的坏账又收回(收回坏账) 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根据分录五,实际发生坏账又收回的,在会计上调整的是坏账准备。 但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以及第三十二条“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在税法上须确认为收入。 实施条例规定的这个处理方法很落地,如果让纳税人对以前申报的损失进行更正,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未来是否会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将这种不可预见的风险强加在纳税人身上是非常不合理的。 因此,较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在收回年度作为收入申报。 既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又确保国家未遭到损失。 综上,在处理上述业务时,税会是有差异的,只有税法上才规定作收入处理。 当未来收回时,只须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申报收入,季度预缴时无需申报。 由于税法上,该收入的性质与视同销售无关,也不属于损失中的调增处理。 所以直接填报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九)其他”Zui为合适。 (填报说明:第11行“(九)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收入类项目金额。) 【后续收回的其他资产损失,虽不常见,但不能遗忘第三十二条】 可能有小伙伴会问,后续收回的一般只有坏账,其他资产损失怎么可能存在收回呢? 少,但并不代表不存在。 比如卖手机的公司,存货手机被盗了。 一开始没抓到偷盗者,没想到几年后偷盗者因其他案件被抓了,主动交代了过去的犯案经历,意外发现有少许手机还没出掉。 此时,卖手机的公司就会出现,后续又收回部分手机的情形。 虽然这种情形极少发生,但越是不常见,越是陌生的东西,就越容易出现纰漏,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因此,在遇到除坏账外的资产损失,后续又收回的,需要多留个心眼,务必要再读一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毕竟,税法收入在很多优惠政策中是作为一个判定是否符合条件的重要计算参数。
【后续收回的坏账】 坏账准备是应收账款的备抵科目,用来核算坏账的损失。 在会计处理上; 1.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计提坏账准备 借:信用减值损失贷:坏账准备 3.冲减多计提(转回)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贷:信用减值损失 4.实际发生(确认/转销)坏账(实际发生多少就核销多少) 借:坏账准备贷:应收账款 5.已转销的坏账又收回(收回坏账) 借:应收账款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贷:应收账款 根据分录五,实际发生坏账又收回的,在会计上调整的是坏账准备。 但是,依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收入,包括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等”。 以及第三十二条“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在税法上须确认为收入。 实施条例规定的这个处理方法很落地,如果让纳税人对以前申报的损失进行更正,可能会产生滞纳金。 而实际发生的损失在未来是否会收回具有不确定性,将这种不可预见的风险强加在纳税人身上是非常不合理的。 因此,较好的处理方式就是在收回年度作为收入申报。 既维护了纳税人的利益,又确保国家未遭到损失。 综上,在处理上述业务时,税会是有差异的,只有税法上才规定作收入处理。 当未来收回时,只须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中申报收入,季度预缴时无需申报。 由于税法上,该收入的性质与视同销售无关,也不属于损失中的调增处理。 所以直接填报在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第11行“一.收入类调整项目(九)其他”Zui为合适。 (填报说明:第11行“(九)其他”:填报其他因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有差异需纳税调整的收入类项目金额。) 【后续收回的其他资产损失,虽不常见,但不能遗忘第三十二条】 可能有小伙伴会问,后续收回的一般只有坏账,其他资产损失怎么可能存在收回呢? 少,但并不代表不存在。 比如卖手机的公司,存货手机被盗了。 一开始没抓到偷盗者,没想到几年后偷盗者因其他案件被抓了,主动交代了过去的犯案经历,意外发现有少许手机还没出掉。 此时,卖手机的公司就会出现,后续又收回部分手机的情形。 虽然这种情形极少发生,但越是不常见,越是陌生的东西,就越容易出现纰漏,从而产生涉税风险。 因此,在遇到除坏账外的资产损失,后续又收回的,需要多留个心眼,务必要再读一遍《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 第三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毕竟,税法收入在很多优惠政策中是作为一个判定是否符合条件的重要计算参数。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1日 | ||
法定代表人 | 汪斌 | ||
注册资本 | 100 | ||
主营产品 | 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财税合规 资质许可 项目申报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 ||
经营范围 | 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企业信用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 | ||
公司简介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财税合规、资质许可、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的服务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创业服务。好又快坚持以专业性为核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可靠的服务。经过5年多的打磨,我们组建了一只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并遵循新的法规和标准、具备广泛的行业背景和专业技能、能够灵活应对各类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的团队。作为一 ... |
公司新闻
- 关于申报东湖高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的通知各相关企业:为加快推动东湖高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现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20... 2024-06-28
- 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无锡高新区知识产权强企培育申报的通知根据《关于印发1支持重点重点围绕无锡高新区“6+2+X”现代产业体系的创新主体,... 2024-06-28
- 2024年度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01网络申报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申报时间为7月10日至7月31日(建议7月... 2024-06-28
- 关于申报东湖高新区2024年度多层次资本市场奖励的通知为加快推动东湖高新区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现组织符合要求的企业申报2024年高新区... 2024-06-28
- 申报通知 | 2024年第三批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工作启动!各相关企业:按照四川省科技厅《关于四川省开展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4-06-28
我们的其他产品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操100问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资产损失扣除怎样才能经得起税务检查?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税务局出手了,经营所得也需要申报、合并汇算!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推动企业大规模设备更新的税收政策支持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2024年公司注销流程详解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能不能税前扣除到底是看实际发生还是实际支付?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逾期多久的应收账款可做损失并税前扣除?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更正新规则,您的自由更正次数jinxian一次!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购入商品或固定资产也缴纳“印花税”吗?好又快:GOOD
- 杭州注册公司代理记账 客户欠货款,未收回,用设备抵,是否需要开具发票?好又快:GOO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