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现在是小规模纳税人,先开400多万发票,再开400多万发票,这800多万可以都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吗?超过500万的部分是否需要按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补缴?
专家回复1.纳税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手续。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
2.通常,第二笔400万若在同一月份开具,不会当月立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一般情况下是选择次月升级为一般纳税人,升级后不会就上月超过500万的部分补缴增值税。
如果第二笔400万跨月开具,通常也是选择在达到500万的次月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政策详情
《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
第六条 纳税人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程序如下:
(一)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附件1),如实填写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等信息,并提供税务登记证件;
(二)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一致的,主管税务机关当场登记;
(三)纳税人填报内容与税务登记信息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填列要求的,税务机关应当场告知纳税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第七条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附件2)。
第八条 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按照本办法第六条或者第七条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在规定时限结束后5日内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告知纳税人应当在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仍不办理的,次月起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直至纳税人办理相关手续为止。
第九条 纳税人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并可以按照规定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办法所称的生效之日,是指纳税人办理登记的当月1日或者次月1日,由纳税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