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老板打算做股权设计,要设计防火墙公司。
常见的防火墙公司架构:

由于多层架构,公司数量多起来,每个公司需要法定代表人,怎么办呢?
于是,找外部人员做法定代表人,现在新公司中,对这方面做了规定,原来的设计架构中的法定代表人,你需要考虑风险问题了。
先说说找外部人员做法定代表人的原因,有税务层面和公司登记方面规定的考虑。
1、税务层面
纳税信用等级的影响:评定为D级的风险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本评价年度直接判为D级:(一)存在逃避缴纳税款、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行为,经判决构成涉税犯罪的;(二)存在前项所列行为,未构成犯罪,但偷税(逃避缴纳税款)金额10万元以上且占各税种应纳税总额10%以上,或者存在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已缴纳税款、滞纳金、罚款的;(三)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税务机关处理结论缴纳或者足额缴纳税款、滞纳金和罚款的;(四)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或者拒绝、阻挠税务机关依法实施税务稽查执法行为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五)存在违反增值税发票管理规定或者违反其他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六)提供虚假申报材料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七)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被停止出口退(免)税资格未到期的;(八)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由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九)由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十)存在税务机关依法认定的其他严重失信情形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40号)
评定为D级会变成税务重点管理对象,波及单位至少保留6个月。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评价与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31号)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纳税xinyongxiufu:(三)由纳税信用D级纳税人的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纳税信用关联评价为D级的纳税人,申请前连续6个月没有新增纳税信用失信行为记录的。
2、公司登记管理层面
因个人原因存在不能担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形。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
如果原来是担心不方便担任法人,以及不想被税务D类纳税信用波及到,现在新公司法中,还有经营风险责任的内容。
第十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或者经理辞任的,视为辞去法定代表人。第十一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新《公司法》
第十一条是新增内容,原来公司法没有明确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是公司承担,现在已经确定了。你要考虑清楚,如果找个不相干的人,万一做了坏事,要公司承担后果,这个险,是不是有点大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