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国人与雇主签署《就业意向书》;
2.用人单位携带有关材料到当地劳动局办理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3.经区商务局、市商务局批准后,用人单位可向拟聘用的外国人发出《工作签证邀请函》和《外国人就业许可证》;
4.外国人携带《就业许可证》和《工作邀请函》出境,向所在国中国使领馆申请工作签证(Z签证),返回中国,外国人返回中国后与雇主签订雇佣合同;
5.用人单位应当在外国人入境后15日内,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劳动合同》和外国人有效护照到就业城市当地劳动局办理《就业证》和《就业证》;
6.外国人应当在入境后30日内,持有雇主申请的《就业证》,到出入境管理局办理有效期为1年的工作类居留许可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