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营业执照的程序
1.企业需要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媒体上发布营业执照遗失声明,并提供原始报纸声明。
2.向原工商登记部门申请补发营业执照。需要提供以下信息:
(1)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由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2)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加盖公司公章的证明;
(3)全体股东(投资人)签署的补办许可证申请报告;
(4)企业集团的子公司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名称命名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如果是股份公司,还应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批准的证书。
(5)提交有关法律规定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复印件;
(6)声明企业营业执照遗失作废的公告文件;
(7)营业执照原件遗失的,应当将营业执照复印件交回工商登记部门;遗失许可证复印件的,应当交回许可证原件。
企业发生营业执照意外丢失的,应当按照有关手续尽快补发营业执照,以免影响企业的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