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
账面上有未分配利润,自然人股权转让已经缴纳了股转个税,以后分红是否还需要再缴纳分红的个税?
答复:
目前这个问题有两种声音:
第一种:
需要缴纳个税,因为属于两个业务、不同的税目。一个是股权转让所得,一个是股息红利所得。这两者的个税税率是一样的,针对的纳税环节不同,是两个不同的事项。
第二种:
不需要缴纳个税,因为在股权转让的时候已经缴纳了。
按照个税法来看,自然人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取得了实际收入,而这些收入是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征税范围之内?
上述学员的问题,可以这样判断:
1、股权转让的时候溢价转让的或者按照净资产比例核定法转让的,原股东获得了所得,需要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20%的股转个税,这个没有任何的疑问。
2、股权受让方(新股东)后来分红或者转增资本,乍一看,受让方(新股东)获得了分红所得需要缴纳个税,这部分分红所得其实应该属于原股东的,股权转让的时候已经提前支付给了原股东了,对于受让方(新股东)来讲,整个过程其实是没有所得的,不需要再缴纳分红的个税了。在整个的交易过程中,受让方(新股东)并未取得实际的收入,不需要缴纳个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