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是我们每天都要接触的,是纳税人在买卖业务,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其他经营活动中离不开的存在,但你真的懂发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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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这15种费用发票不能再报销了!
一、没有交易,完全虚开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这种发票入账了,属于编造虚假计税依据,不仅会被税务机关罚款,还涉嫌犯罪。
二、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不能入账!退回!
三、发票项目名称是食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的,不能入账!退回!
现在入账费用的发票,只开食品或者办公用品之类的笼统的品名是不行的,要附清单,不然就是商品本身的名字。
四、发票附带清单是自己用A4纸打印的,不能入账!退回!
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带有清单,清单不是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打印出来的,这种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入账。
注意:如果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由A4打印的,可以入账。
提示:数电票开票无行数限制,商品种类可以在发票上体现。
五、发票备注栏填写项目不全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符合条件但未按规定填写备注栏信息的增值税发票,将不能作为有效税收凭证,必须退回重开!
发票备注栏填写要注意10个细节!
六、发票上盖了公章、财务章等,不能入账!退回!
发票上只能盖发票专用章,如果收到加盖了公章、法人章、财务章、合同章等的发票,不能入账,必须退回。
提醒: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通过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版)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电子签章。
七、发票上盖了圆形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入账!退回!
发票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长轴为40mm、短轴为30mm、边宽1mm,印色为红色。盖有圆形的发票专用章的发票是不合规的,不能入账!
八、代开的专用发票没有盖本公司的发票专用章,不能入账!退回!
代开专用发票,只需要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再盖税务机关daikaifapiao专用章。
代开普通发票,加盖税务机关daikaifapiao专用章。
九、印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十、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入账!退回!
2018年1月1日及以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还有2022年开始试点的数电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要有“简称”,“简称”还得正确,才算合规的发票。
十一、成品油发票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选择错误的,不能入账!退回!
十二、成品油发票左上角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的,不能入账!退回!
成品油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字样,说明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入账!
注意:增值税卷票没有成品油字样,可以作为正常成品油发票使用。
十三、成品油发票“单位栏”填错的,不能入账!退回!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应遵守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否则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能作为入账凭证。
十四、成品油发票“数量”填错的,不能入账!退回!
成品油发票,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否则不能作为入账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十五、适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入账!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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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自查
这些费用报销不能只凭一张发票!
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当然,发票这项证据也是非常重要的,企业所得税法并没有明确将税前扣除凭证限定为发票,对于能够取得发票的行为来说,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资料一样是证明业务真实合理的有效凭证,也是不可或缺的,这点在其他的文件也有规定。《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第二条规定:加强发票核实工作,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购买商品必须取得合法有效的发票。《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规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明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那么,日常工作中主要的业务实质性要件有哪些?包括但不限于下面这些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