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东西可以作为资产出资
股东将其持有的资产向有限公司出资,Zui终形成公司法人财产,未来公司运营建立在法人财产基础上,公司也仅就承诺的法人财产(注册资本)对外部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这是有限责任的由来,那么可以看到,资产对于公司经营和法律责任的关键作用。
实务中,设立新公司通常需要投入资产,但由于对资产的理解各异,常常在这里出现争议。通常情况下,五种资产是可以作为合法出资方式的:
第一种是货币资金,出钱到公司,公司再对外经营当然没问题;
第二种是实物资产,通常分为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当然就是房产或者已经形成不动产的在建工程,动产包括机器设备、家具家电、原材料、库存商品等;
第三种是无形资产,按照税法的界定,无形资产是指不具实物形态,但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产,包括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使用权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实务中Zui不好理解和界定的就是这个部分,常见的主要是技术。
第四种是股权,作为一种特殊资产,股权也可以出资,只要做了工商变更,就可以认定为到位。
第五种是债权,债权出资实务中又称为“债转股”,以前多见于国企,现在无论国企民企都可以实施。
以上五种就是可以作为出资的资产,但需要关注的是,除了货币资金以外,其余四种出资手段都可能涉及税的风险,具体可参考本书后面的分析内容。
二、哪些东西不能作为资产出资
正式因为资产对于后续公司运营和法律责任承担的重要性,投入哪些资产对于企业未来十分关键,如果以不适当的资产出资,或者以假的资产出资,将会给未来带来巨大风险。
在Zui新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对于不能出资的东西做了界定:
出资方式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公司股东、非公司企业法人出资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从上述规定其实可以看出端倪:
1、劳务同个人无法分割,无法实现权属转让;
2、信用当然有价值,但信用的价值无法准确估量和计算;
3、自然人姓名同个人无法分割,无法实现权属转让,也很难做出价值估量;
4、商誉是一个很虚的东西,水分太大,无法准确估值;
5、特许经营权很难界定其价值,无法计算估值;
6、设定担保的财产未来可能在权属上存在问题,属于有瑕疵的财产,无法确保公司法人财产独立性。
上面对于不可出资资产的分析其实可以看出界定资产的几个特点:
第一,无法实现权属转让的资产不能作为出资;
第二,无法准确界定价值或估值的资产不能作为出资;
第三,产权上有瑕疵的资产不能作为出资。
总之关于特殊的出资方式,投资人在实际操作中应当关注风险,尤其是哪些能够作为出资,哪些无法直接出资,有没有变通方法?简单粗暴的操作总是会留下后遗症,预先做好设计、规避风险才是正确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