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这里是新疆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会务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02
银行同业之间的拆借利息可以扣除吗?
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03
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是否允许扣除?
不可以。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二、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母子公司间提供服务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8〕86号)第四条规定,母公司以管理费形式向子公司提取费用,子公司支付给母公司的管理费,不得在税前扣除。
04
购入5000元以下的固定资产还需要分年度计提折旧吗?
不需要。
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第三条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二、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4年第64号)规定,企业持有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在2013年12月31日前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其折余价值部分,2014年1月1日以后可以一次性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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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适用于2014年及以后纳税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