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来啦~
10月征期倒计时开始啦,我们整理了个体工商户较为关心的发票、税前扣除和税费优惠政策等热点问题,希望能够帮助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准确掌握税收政策。
01
问:个体工商户可以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吗?
答:可以。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进行核算。
02
问: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可以。依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9年第33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03
问:我是一家个体工商户,每月发生的工资支出是否可以在生产经营所得中扣除?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zongju令第35号)第二十一条规定: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不得税前扣除。
04
问:我以个体户的形式经营了一家超市,购进的货物有一部分也会用于家庭支出,无法划分,应该如何进行生产经营所得税前扣除呢?
答:根据《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国家税务zongju令第35号)第十六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05
问: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答: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12号)规定,个体工商户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的应纳税额-其他政策减免税额×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0%。
这一计算规则已经内嵌到电子税务局信息系统中,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和报告表预填服务,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准确、如实填报经营情况数据,系统即可自动计算出减免税金额。
06
问:我名下注册了多家个体工商户,还能否享受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政策呢?
答:可以,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落实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12号)第二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在预缴税款时即可享受,其年应纳税所得额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并在年度汇算清缴时按年计算、多退少补。若个体工商户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需在办理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合并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重新计算减免税额,多退少补。
07
问:个体工商户已按规定享受了其他优惠政策,还可以继续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在享受优惠的顺序上,“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是在享受其他优惠基础上的再享受。原来适用比例减免或定额减免的,“六税两费”减免额计算的基数是应纳税额减除原有减免税额后的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