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核定征收:核定征收是税务局给核定的简易征收纳税方式,个体户不需要建账。由税务局给核定一个固定征收率,征收率一般不会超过1%,也需要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但不需进行汇算清缴。要求个体户的收入不能太高,一般月度收入额限定在10万/月以内,否则就会给转成查账征收。
个别的税收洼地地区,可以注册收入比较高的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具体额度各税收洼地不太一样。比如重庆可以注册年度开票收入不超过300万以内的个体户。2、查账征收: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建账,准确核算收入、成本费用和利润。核算方式和有限公司类似。也是按季度进行纳税申报,经营所得目前可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截止到2027年12月31日。次年的1月-3月需要进行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
近些年,人们热衷于注册核定征收个体户主要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为了资金进出个人账户的便利性;二是核定征收的综合税率很低;三是不需做账,不用找成本费用发票。但现在来看,由于税务监管越来越严格,大部分地区的新办企业已无法再申请核定征收,原来已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只只要当年有过开票,也逐步在分批次强制要求转为查账征收。本文主要侧重解析查账征收方式下的个体户需要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以及举例说明。
个体户应交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应交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分两种情况:一是有综合所得的情况。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准予扣除的捐赠。二是没有综合所得的情况。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准予扣除的捐赠。(一)公式的解释成本、费用: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和分配计入成本的间接费用以及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损失:是指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基本减除费用:每年6万元。
综合所得:指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顾等支出。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其他扣除项目:1.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
向当地工会组织拨缴的工会经费、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职工教育经费支出分别在工资薪金总额的2%、14%、2.5%的标准内据实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的实际发生数额超出规定比例当期不能扣除的数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利息支出。
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准予扣除;向非金融企业和个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
3.业务招待费。
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扣除,但Zui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业主自申请营业执照之日起至开始生产经营之日止所发生的业务招待费,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
4.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5.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分别在不超过从业人员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6.研究开发费用
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开发费用,以及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而购置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的购置费准予直接扣除;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测试仪器和试验性装置,按固定资产管理,不得在当期直接扣除。
7.捐赠支出。
公益性捐赠:通过境内公益性社会组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向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支持xinguan肺炎疫情防控捐赠: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不能在税前扣除的支出:
有些支出,不允许进行税前扣除,具体如下:
1.个人所得税税款。
2.税收滞纳金。
3.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4.不符合扣除规定的捐赠支出。
5.赞助支出。
6.用于个人和家庭的支出。包括:
(1)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应当分别核算生产经营费用和个人、家庭费用。对于生产经营与个人、家庭生活混用难以分清的费用,其40%视为与生产经营有关费用,准予扣除。
(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和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与企业生产经营费用混合在一起,并且难以划分的,全部视为投资者个人及其家庭发生的生活费用,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3)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支付与企业生产经营无关的消费性支出及购买汽车、住房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7.与取得生产经营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除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从业人员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财政部、国家税务zongju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业主本人或者为从业人员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8.投资者工资薪金支出。
个人所得税率及速算扣除数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税率表如下: 级数 |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30000元的 | 5 | 0 |
2 |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 10 | 1500 |
3 |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 20 | 10500 |
4 |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 30 | 40500 |
5 |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 35 | 65500 |
注:本表所称全年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
现阶段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有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该优惠政策会执行到2027年12月31日。
案例解析
1、A个体户主营办公用具批发,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表显示本年累计营业收入200万,营业成本100万,利润100万元,问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
(100*35%-6.55)*50%=14.225万
2、A个体户主营办公用具批发,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表显示本年累计营业收入200万,营业成本50万,利润150万元,问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
(100*35%-6.55)*50%+50w*35%=31.725万
3、A个体户主营办公用具批发,2023年第一季度利润表显示本年累计营业收入600万元,营业成本为480万,应税利润总额为120万,以前年无亏损,可以享受残疾人政策减免税额6000元,问需要缴纳多少个人所得税?
计算:
[(120*35%-6.55)-0.6]-[(100*35%-6.55)-0.6*100/120]*(1-50%)=20.875万
在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由核定征收逐步转向查账征收后,个体户注册的优势越来越弱。个体户在查账征收方式下的账务核算与有限责任公司趋同。在查账征收的方式下,个体户的优势与核定征收相比弱化了很多,但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还是有一定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个人账户资金进出的便利性和营收不多时所得税税率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