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公司账面有未分配利润,个人股股东减资时候需要交纳个税吗?
解答:减资过程当中,如果不涉及股东分红,股东也没有其他经济利益等所得,原理上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实操中有企业反馈有些税务机关需要股东缴纳个人所得税。徐老师的个人观点是既然股东在减资过程当中并没有产生所得,故该股东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北京税务的观点,个人股股东减资行为实际上为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4年67号第三条,公司回购股权的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故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4年67号第四条)缴纳个人所得税。而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的公式为:应纳税额=(转让的收入-原值-相关税费)×20%,对应股权转让而言,转让的收入指从公司取得的收入,原值则为股东减资比例中对应的实际投入公司的资本金部分,即实收资本部分。减资中如果不涉及任何经济利益的分配,根据计算公式,是产生不了个税哒,该减资行为仅需变更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如案例1)。只有在减资过程中,股东得到所得,才有可能产生个税(如案例2)
【案例1】A公司于2022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为0,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有股东徐总。2024年12月,公司认缴减资200万元,目前公司净资产400万元,公司减资时,未向徐总支付任何减资所得。
解析:该减资行为为认缴减资,且徐总未取得任何减资所得。故不涉及缴纳个人所得税,该减资行为仅需变更公司章程及工商登记。
【案例2】A公司于2022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实收资本为0,该公司由两个自然人股东徐总及刘总组成,两人持股比例均为50%,两股东各自认缴150万元。现公司准备等比例减资200万,即两股东分别减资100万元。该公司目前未分配利润400万元。减资中分别向两个股东支付了减资补偿款200万元,是否涉及个人所得税?
解析:由于两个股东分别取得200万元补偿收入,故此时需要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税。需缴纳个税=(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原实际出资额及相关税费)×20%=200×0.2=40万元
政策链接: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4年67号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股权转让是指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行为,包括以下情形:
(一)出售股权;
(二)公司回购股权;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
(四)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
(五)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
(六)以股权抵偿债务;
(七)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第四条个人转让股权,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按“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