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查发票是否未做退税勾选
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做出口退税勾选,否则无法申报退税。
注意:不要将发票用途勾选为抵扣。
二、申请信息补发
经数据自检后仍无法查询到相关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时,企业可申请信息补发。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01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
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
02
点击【进入便捷退税】
03
在左边功能菜单点击【其他业务】-
【出口企业电子信息查询申请】
04
确定相应所属期。
05
系统跳转至【出口信息查询申请表】
页面,点击页面左下角【增加行】,
在单证种类下拉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
并填写相应的“单证号码”和“开票日期"。
06
填写完成后依次点击页面右上角
“保存一数据校验一正式申报”,
待税务机关受理审核完成后,
系统会自动发起补发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