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方式
1.点击下面按钮,进入缴费界面;
2.输入企业税号,点击查找企业;
3.填写信息,并点击【支付】;
4.点击下图,联系客服,获取发票。
开票说明
1.开具服务费发票时,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或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开具服务费发票时,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应填写“税控技术维护服务费”。
3.开具服务费发票时,使用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应为“税控技术维护服务(304020105)”,非该编码开具的发票一律拒收,以免影响您的抵减。
4.开具服务费发票时,在备注栏填写服务期限,格式为“服务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5.单独开具服务费发票。
请仔细核您收到的服务费发票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如不符合上述要求,您有权要求重新开具,我们诚挚接受您的监督,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113。
温馨提示
一、税控技术服务费会计分录:
收到发票并支付款项的时候: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贷:银行存款,
实际抵减增值税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额 借方蓝字,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借方红字。
二、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填写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抵减金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第1行,《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栏次,终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
当本期减征额小于或等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减征额实际填写;当本期减征额大于第19栏“应纳税额”与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之和时,按本期第19栏与第21栏之和填写。本期减征额不足抵减部分结转下期继续抵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