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企业属于先进制造业企业?
先进制造业企业
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
支机构)中的制造业一般纳税人。
高新技术企业
是指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
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
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注:先进制造业企业具体名
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
巾、计划写
卫和后局
化部门会同同级科技、财
政、税务部门确定。
先进制造业增值税优惠有哪些?
(一)加计抵减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
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加计抵减方式:
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现行规定计算一般
计税方法下的应纳税额(以下称抵减前的应
纳税额)后,区分以下情形加计抵减:
1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
抵减加计抵减额全部结转下期抵减;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大于当
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
减额全额从抵减前的应纳税额中抵减;
3
抵减前的应纳税额大于零,且小于或
等于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的,以当期可抵
减加计抵减额抵减应纳税额至零;未抵减完
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结转下期继续抵
减。
注意啦:先进制造业企业可
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
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
政策当期一开计提。
(二)留抵退税
优惠内容:
对符合留抵退税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纳
税人,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并一次性退还
存量留抵税额。
享受条件:
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
护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
业”(以下简称“制造业等行业")企业(含个
体工商户)及“批发和零售业”、“农、林、
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
工作"和"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下简称
“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
户)。制造业、批发零售业等行业企业,是
指从事《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批发和零售
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
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
乐业"、“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
和环境治理业”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业务相应发生的增值税销售额占全部增值税
销售额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
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
局公告2023年第4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加大增值税期
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
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税
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