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季度了,又到年底了。每到岁末年初,年终奖的热度就会提高。
我们都知道”年终奖”近几年有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到底要怎么使用怎么计税,很多老板和财务还是稀里糊涂的,今天我们彻底讲解一下年终奖的相关事项。
试问:员工在12月31前离职的,可以不予发放年终奖励?
答:可以不予发放奖励的,因为年终奖使用人单位对一整年的经营业绩以及员工全年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衡量的基础上,确定向职工发放的奖励性劳动报酬。年终奖并不是月度奖金或者季度奖金的代数相加,而是结合单位全年效益以及员工业绩确定的Zui终奖励待遇。
对于有些单位采用了年终奖的优惠政策,年终奖的性质为年薪的年终发放工资,那么如果员工离职,单位要将对应的“年终奖”(工资)发放给员工的!
年终奖政策: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国家税务zongju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本通知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以下简称月度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注意:该税收优惠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下面我们来通过实际案例来讲解年终奖的税筹方法:
许先生是一名高管,2021年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基本都是来自于工资薪金所得,按照税法规定,100万的收入全部按照工资薪金收入,适用45%的税率,税金计:26.81万,100万的收入到手才73万。于是许先生找到我们公司商量,我司公司给出几种方案让其自行选择:方案一:按照工资薪金正常发放方案二:发放3.6万年终奖,应纳税所得额96.4万方案三:发放14.4年终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85.6万方案四:发放42万年终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8万方案五:发放43万年终奖,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57万
分析讨论:
方案一:综合所得应纳税额100w*45%-18.19=26.81w方案一总税金26.81w
方案二: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96.4*45%-18.19=25.19w年终奖应纳税额3.6*3%=0.11w方案二总税金:25.19+0.11=25.3w
方案三: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85.6*35%-8.59=21.37w年终奖应纳税额:14.4*10%-0.02=1.42w方案三总税金:21.37+1.42=22.79w
方案四: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58*30%-5.29=12.11w年终奖应纳税额:42*25%-0.27=10.23w方案四税金总合计:12.11+10.23=22.34w
方案五: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额57*30%-5.29=11.81w年终奖应纳税额43*30%-0.44=12.46w方案五税金总合计:11.81+12.46=24.27w
你看吧,是不是利用得当,税负又低了一些呢?
方案四是不是比方案一jieshui:4.47万哇!有的小伙伴说,我就是一分钱税都不想交,怎么办!笔者认为:筹划是有“度”的,任何税筹的方法都要有迹可循,不能毫无依据乱用一气只为不交税。因为有“度”才能走得更长远~
如果管理层工资较高,是可以考虑年终奖滴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