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司直接捐赠浙江工商大学基金会5万元,可以在所得税中扣除吗?
解析: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需要两个条件,第一捐赠主体合格,第二票据合格。企业捐赠符合以上两个条件,可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捐赠主体合格:通过以下①和②捐赠均可
①企业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
※※※如何判断该主体是否在公益性捐赠名单内?
路径1:浙江省税务局-政策法规模块,搜索该公益性捐赠,进而找到相关文件后,判断捐赠主体是否在名单内。如下图所示:
路径2:登录浙江省财政厅的网站上搜,如下图找到浙财税政2024年第2号文件及浙财税政2024年第13号文件,根据文件正列举名单,判断捐赠主体是否在名单内。
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
(2)取得符合条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
公益性捐赠支出,应取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如下图:
提醒:无论通过上述①和②中的哪个主体捐赠,均需取得上述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