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收到了专用发票,却发现不能抵扣进项,还需要认证吗?一起来看下。
一
这4种情况不能抵扣进项!
拿到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不能抵扣进项的情况大概有以下四种:
01
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不能抵扣
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02
简易计税、免征增值税等情况不能抵扣
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注意
1.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 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3.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的应税项目,可在用途改变的次月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固定资产、无形资产/(1+适用税率)×适用税率。上述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应取得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来源:《财政部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第36号文附件2第一条第四款第2小项。
03
非正常损失进项不能抵扣
正常损失指购进的货物或应税劳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正常损耗,即合理损耗。
而非正常损失是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由于责任完全在企业自己,不能抵扣进项,已经抵扣的进项也应当转出。
04
贷款服务不能抵扣进项
一般纳税人购进的贷款服务,进项税额是不可以抵扣的。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二
不能抵扣进项还需要认证吗?
上文说了四种不能抵扣进项的情况,那么为什么不能抵扣进项还能拿到专票?
这个问题很复杂,大致有以下三种原因:
1.买卖双方沟通不到位或办事人员失误导致开具专票;
2.资产暂时不能抵扣进项,但未来可能抵扣;
3.费用中一部分不能抵扣,一部分可以抵扣。这种情况在一般计税业务与简易计税业务并存的情况下比较常见。
不能抵扣还需要认证吗?
根据上面的分类分别分析:
1.如果是资产暂时不能抵扣进项,但未来可能抵扣的,当然需要正常认证,做进项转出,未来可以抵扣时在依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抵扣即可;
2.如果是费用一部分可以抵扣,一部分不能抵扣,当然也需要正常认证,不能抵扣那一部分做进项转出即可;
3.麻烦出现在因为买卖双方沟通不到位或者办事人员失误导致开具专票的,如果未能退回重开的,就面临一个选择,是否需要认证?
有一种观点认为需要认证后再转出,并进行对应会计处理,原因是担心形成滞留票。
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无需认证。
在北京税务局11月份答疑中也看到了相关问题,北京税局给的答案则是干脆利落:不符合抵扣条件,没有必须认证的制度规定。
什么意思?
没有必须认证的规定,也没有不准认证的规定,意味着企业可以自行选择认证与否,担心滞留票风险的当然以认证为佳,不担心滞留票风险的当然可以不认证。
这里需要说明一下增值税滞留票的问题。
滞留票是指销售方已开出,并抄税报税,而购货方没进行认证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因为滞留票形成原因很多,滞留票在税务比对中容易引发税务机关的关注,当然如果公司并未有违规行为,也就不用担心滞留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