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只有法定代表人一个,并不违反《公司法》规定。我国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即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定代表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太多的区别,唯一的风险就是如果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企业是注册的一人有限公司,建议做私人财产公证,实际经营过程中公私款分开,保留好法律要求的财税文件。
公司可以只有一个人,存在如下的风险:
一、财产混同极容易构成
《公司法》第63条明确规定要求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应当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严格分离,强调一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和审计义务,意在限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采用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等手段逃避债务,从而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关于举证责任分配,如果是证明一般有限公司的股东财产和公司财产混同情形,举证责任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分配原则;但对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则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股东如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就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
一、尽量不要注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已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赶快加上一名小股东吧,可以加上自己信任的亲人朋友(贴心提示:选人需谨慎!),做好工商变更登记。是找专业律师帮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重新好好设计一个Zui合理的股权架构。
二、每年做好审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需要强制每年一度的审计。根据公司法第62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应当根据《会计法》以及《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等规范要求建立财务管理制度,编制符合要求的财务报表,保存原始记账凭证、银行明细和转账凭证、账册等资料,并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年审,审计报告保持真实性和连续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无权对社保的是否缴纳以及如何缴纳予以协商或单方变更,任何违背社 保法律规定的协商都是没有法律效力的。而法定代表人也是属于公司员工中一员,也要交社保和发工资的,除非这个法定代表人代表与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具体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进行核实确定。而实务中,公司不发工资,不交社 保的情况是客观存在的,我们来说下如果公司不给法定代表人发工资,缴纳社保,是否不合规或者违法?(1)如果法定代表人不在公司工作,即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按照法律规定是没有强制性要发工资的规定,可以不发放工资。为特定事项而授权产生的法定代表人代表,经本人同意,也可以不发工资;(2)公司与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劳动关系的,或者法人为退休人员的,可以不缴纳社 保;关于社 保,各地政策不同,大部分地区没有要求要对一定数量的员工缴纳社 保,有些地方要求至少有一个人要缴纳社保,详情可以咨询当地的税务部门确认。综上,法定代表人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不发工资不缴纳社 保的。注意,是特定条件下。实务中,还有一种情况,鱼和熊掌都想兼得,两头落好处的:问: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要交社 保可以不发工资吗?那如果不发工资只交社 保,那法定代表人的个人部分的社保怎么做?答:如果法定代表人在公司任职,为什么不发工资呢?合理的工资薪金增加费用减少利润,合情合理合法,如果确实不发工资,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保部门可以先入费用,汇算清缴时再调整,也可以先挂在其他应收款科目。社 保入税后,社 保征收从人社局改到税务局,只是征收主体更换了,社 保制度并没有变,依旧是采取“社保(医保)核定、税务征收”方式,缴费基数计算规则也未作改变,还明确不对企业历史欠费开展集中清缴行动!大家之紧张,主要是因为社保局原先征收管理比较松,而税务局洞悉企业的一切经营信息,且对企业具有更大的威慑力,征收上会比较严,这让许多企业主如坐针毡。不管是法定代表人还是普通员工,对于存在雇佣关系的劳动者,在税务征收的情况下,大数据会更全面,企业还是要及时跟进政策,遵纪守法,为员工缴纳应有的社保,如果你是守法经营者大可不必担忧。 附上社 保缴费基数:
零申报个税会不会有问题?
有什么影响?
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两个公司领取工资,其中一个公司缴纳了社保,平时各自预扣了个税,请问现在个税汇缴的时候对于有两处以上工资的是不是一定要办理个税汇算?还有一个人可以签订两处劳动合同吗?根据劳动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根据税法规定《国家税务总 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2号)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报送《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选择向其中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从上面的法律条文可以看出,员工与两个单位分别签订劳动合同不是法定的禁止事项,一个人能否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的决定权在于用工单位。如果用工单位均知情并同意,一个人是可以签订两个劳动合同的。税务法规里明确提到了存在纳税人有两处以上任职受雇的情况,说法定代表人取得两个单位的工资薪金收入也是没有问题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要在第二年汇算时选择任一单位做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