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并表的子公司不是母公司全部控股时,在合并层面就会体现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在合并抵销的过程中,什么情况下会涉及到少数股东权益与少数股东损益的抵销呢?
一、权益抵销与损益抵销
分录一
借:子公司净资产(公允价值下的净资产)
借:商誉
贷:长期股权投资(经过模拟权益法后的长投)
贷:少数股东权益(子公司公允下的净资产*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分录二
借:投资收益
借:少数股东损益
借:年初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应付普通股股利
贷:年末未分配利润
正常情况下,确认少数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损益的分录;
其中,在分录一中少数股东权益等于子公司公允价下的净资产与少数股东持股比例的乘积。
分录二种少数股东损益体现的是本期子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有多少是属于少数股东的。在利润表中,通过少数股东损益予以体现。
分录二中,少数股东损益的金额等于子公司本期实现的公允价值下的净利润与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的乘积。
二、内部交易
根据内部交易的流向,分为顺流交易、逆流交易、平流交易。
1、顺流交易
准则依据:母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指的是因为内部交易形成的利润还没有实现销售到集团外的部分。
2、逆流交易
准则依据:分配抵销即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3、平流交易
准则依据: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的抵销方法与逆流交易的处理方法相同;即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在内部交易中,逆流交易、平流交易影响少数股东权益与少数股东损益;在抵销的时候,需要把未实现的内部销售损益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间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