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申报截止日期为:
6月19日
请各位纳税人缴费人按时申报
1-19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
税、个人所得税、烟叶税、社会保险费、
代收代缴的车船税(按月)、资源税(按
月)、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城市
维护建设税、文化事业建设费。
1-30日
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自购买之日起
60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自纳税
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报缴纳)、资源
税(按次)、环境保护税(按次)、印花
税(按次)、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
所得汇算清缴(6月30日前)、非代收代
缴的车船税(每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