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收到一政府补助,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
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9 年第 45号):“七、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政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缴纳增值税的判断,影响账务处理时,是否确认“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使我们考虑政府补助财税处理的第一步。
以稳岗补贴为例,人社部发(2014)76号规定:“政府对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的企业,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以下简称“稳岗补贴”)”。可见,稳岗补贴与“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并不直接挂钩,稳岗补贴无需缴纳增值税。
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机构申请中央和本市财政补助总额Zui高不超过车辆销售价格的60%。此描述,说明政府补助与销售收入挂钩,需要缴纳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