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论是否存在税会差异,只要企业当年计提了折旧、摊销,就需要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的时候填报《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受篇幅所限,本文将仅以固定资产折旧为例,介绍报表填写思路及注意事项。
一、正确划分资产类别
税法上不同资产类别要求的Zui低折旧年限不同。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正确划分资产类别是准确填写《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的前提。
目前《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中有6类资产,除上述5类以外,第六类为“其他”。这一行并不是随意填写的。只有无法划分到上述5类中的资产才会填写在这里。例如按固定资产核算的软件。
二、比较税法和会计折旧差异
税法和会计之在计算折旧时产生差异,主要由三个方面的口径不同导致的。
1)资产入账原值与计税基础不同
会计核算时只要资产符合确认条件就可以入账。而税法上还要确认入账的资产是否取得了合规票据,如果没有,则不予确认。
例1,A企业自建房屋,实际发生成本费用100万,于是会计上按100万计入原值。其中所耗费的20万建筑材料没有取得发票,则税法上确认的资产计税基础只有80万。
假如同样按20年计提折旧,会计上每年确认的折旧额为5万,而税法上承认的折旧额只有4万。此时就会产生1万元的税会差。
因入账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产生的差异,是长久性差异。
2)折旧年限不同
会计上资产折旧年限的确定,是由财务人员根据自己对企业的了解、过往经验、行业惯例等估计的。会计准则中并没有规定某类资产Zui低或Zui高折旧年限是多少。
但税法为了防范企业通过故意缩短折旧年限减少纳税的行为,规定了资产的Zui低折旧年限。
当会计上确认的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的Zui低折旧年限时,税法尊重会计的选择。此时不会产生税会差异。
但当会计上确认的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Zui低折旧年限时,只能以税法规定的Zui低折旧年限为准计算允许税前扣除的资产折旧额。
例2,A企业购买一套设备价款100万,取得了合规票据。会计上确认的入账价值和税法上确认的计税基础都是100万。
假如会计上按5年计提折旧,每年折旧金额20万。但因为税法上规定设备Zui低折旧年限是10年,每年允许税前扣除的折旧金额只有10万。
此时产生税会差异。前5年会计上确认的折旧金额大于税法上确认的折旧金额,每年需要纳税调增10万。后5年会计上已经折旧完毕,但税法上每年仍可扣除10万,纳税调减。
因折旧年限不同产生的差异,是时间性差异。
3)资产减值准备的存在
受谨慎性原则指导,会计上每个期末需要判断资产是否发生减值,相应的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计算折旧金额。
而税法上几乎总是以实际发生为准,在资产处置前不确认减值准备,仍旧按Zui初的计税基础确认折旧。
例3,A企业购买一辆汽车,原值和计税基础均为100万,折旧年限均为4年,到2022年末已提折旧2年,2022年底会计上计提减值准备20万。2023年会计上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净值30万(100万原值-50万累计折旧-20万减值准备),剩余折旧年限2年,计提折旧15万。
而税法就像固执的老人家一样,
第一步2022年汇算清缴的时候通过纳税调增不承认会计上确认的20万减值准备。
第二步2023年、2024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继续按每年25万计算折旧费用,每年纳税调减10万。
因对减值确认的时点不同产生的差异,是时间性差异。
三、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
对特定行业(如设备制造)、特定区域(如海南)的企业,及特定用途(如研发)、特定金额(5000元或500万以下)的资产,国家分别给予了加速折旧或者一次性扣除的优惠政策。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应享尽享。
例4,2023年A企业购买一台电子仪器,单价36万,当年会计上折旧10万。根据税收政策规定企业2023年购进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设备、器具,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假如A企业汇算清缴的时候决定享受该优惠,则税法上当年允许折旧36万元,与会计折旧差异26万元纳税调减。
2024年及之后,会计上继续每年计算折旧,而税法上已在2023年提前确认全部折旧,之后年度汇算清缴时需要相应将会计上确认的折旧纳税调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