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转企”可以直接变更啦!
@个体工商户们,快来“一键升级”吧
为深入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允许个体工商户采用直接变更方式转型升级为企业。《实施意见》自1月15日起施行,今后,有转型升级意愿的个体工商户可以自主选择“一注一开”或直接变更方式登记为企业。
一、“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的优势
相较于“一注一开”登记程序,“直接变更”登记省去了原个体工商户注销流程,且企业成立日期为原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日期、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保持不变,更好地延续了原经营主体资格及权利。
二、“个转企”直接变更登记的办理条件
◆拟转型升级为企业的个体工商户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并对原有债权债务作出处理,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个人独资企业的,原个体经营者应当是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转型升级为合伙企业的,原个体经营者应当成为该企业的合伙人;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原个体经营者应当成为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应当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个人经营的,应当由本人提出申请;家庭经营的,应当由全体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共同提出申请;吸收其他合伙人或者投资人的,由全体合伙人或者投资人共同提出申请。
◆转型后企业的认缴注册资本或出资额不得低于原个体工商户申报的资金数额。
◆按变更程序办理“个转企”登记手续的,可同步申请其他登记事项变更,但不得跨登记机关管辖变更经营地址。
三、“个 转 企”变 更 登 记 网 上 申 报 流 程
(以转型升级为有限责任公司为例)
第一步: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s://www.zjzwfw.gov.cn/),在首页“浙江企业在线”模块选择“我要办变更”,完成登录,并选择“我要变更备案”。
第二步:点击“个体户变更登记申请”事项的“办理”按钮,并通过电子营业执照扫码登录或通过填写企业授权信息登录。
第三步:阅读并勾选“我已阅读并同意《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与半程电子化申请须知》”,选择“全程电子化(无纸全程电子化)”或“半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系统)”申报方式,进入资料填报页面,点击下方“个转企”按钮。
第四步:填写转型升级后的经营主体类型及冠名类型,点击“下一步”,按照页面提示填写企业登记相关信息,点击“下一步”,直至全部完成后点击“提交”。
第五步:待审核通过后,选择“全程电子化(无纸全程电子化)”申报方式的需完成电子签章,在“浙里办”APP内搜索“市场监管业务办理”,进入服务页面后点击“电子签章”,完成签名并将原个体工商户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提交至市场监管局线下窗口即可;选择“半程电子化(网上登记系统)”申报方式的,需打印完整的申请材料并签字盖章,连同原个体工商户纸质营业执照正、副本一起提交至市场监管局线下窗口。
四、“个转企”的注意事项
“个转企”前,原个体工商户应当到税务部门结清依法应缴纳的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