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条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节目、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节目版权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所有涉及这些业务的人都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一般来说,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部门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社会管理司。省广播影视局办理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时间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由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一般流程如下:
1.企业提交申请;
2.提交材料,大厅受理;
3.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4.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5.制作和发放《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