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纠正: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2019-2022年度扣除标准为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也就是说,每增加一个,就可以多抵扣1000元。两个学龄子女抵扣2000。
错误情形二:只填列了义务教育阶段的子女,3~6岁的儿童没有填列、高中以上也没有填列。
问题纠正: 从三岁开始,只要还在进行教育,年龄无聊多大,其父母都可以进行个税抵扣。其中3~6岁儿童,父母每月获得2000元专项扣除。其他学龄段每人其父母获得1000元个税专项扣除。
错误三:赡养年满60周岁的父母,多填写一人认为会多获得3000元抵扣。(2019-2022年度为2000元)。
问题纠正:赡养父母,无论几位。只能扣除一份,多填报也不会获得额外抵扣的额度。
问题四: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时,被赡养人填报了岳父、岳母(公公、婆婆);或因父母未满60周岁,填报了祖父母、外祖父母信息。
问题纠正:被赡养人是指纳税人年满60周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周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健在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配偶的父母也不符合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条件。
问题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续年度进行培训或考试仍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纠正:取得注册会计师、教师资格、医生资格、护士执业资格、注册建筑师、会计專業技术资格等專業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后续发生的继续教育不属于“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不能进行个税附加扣除。需要去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如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中级工程师等。
问题六:取得非政策范围内的证书,比如阿里云ApsaraClouder云计算专项技能认证证书、西式面点师证书、保育员营养师证书、茶艺师证书等,填报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
问题纠正: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專業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请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您可以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搜索“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查询,同时证书中列明的批准日期应在享受扣除的纳税年度内。在此目录范围外的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不在扣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