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况介绍
俄罗斯对动物源产品(大部分产品风险较高)进口监管较为严格,几乎所有的动物源产品境外生产企业均需进行第三国企业注册,过程繁琐且耗时较长。与动物源产品相比,植物产品输俄无需进行企业注册,其余流程监管内容与动物源产品进口管理大体一致。
2.出口流程
俄罗斯对进口植物产品采用风险级别管理,根据欧亚经济联盟N.318决议规定,植物产品被划分为高检疫风险和低检疫风险2类,其中对高风险产品监管较严格,如新鲜水果和蔬菜、部分冷冻及干制蔬菜和水果、坚果等。
2.2.1国家准入
计划对俄出口水果、蔬菜及其产品的国家必须通过俄罗斯联邦兽植局审计且未包含在《关于实施第560号总统令:确保国家安全对某些西方国家的产品采取禁运的措施》的被禁国家清单内(反制裁国家和地区包括美国、加拿大和欧盟等)。中国未包含在禁运国家清单内,可以对俄出口植物产品。
2.2.2进口许可
根据欧亚经济联盟N.157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和关税区域内受管控产品的统一植物检疫要求》第1.13条规定,俄罗斯科研机构在进口用于研究目的的活体蔬菜和水果时,必须提前取得兽医和植物卫生监督局的进口许可,其余植物类产品无需获得进口许可。
2.2.3符合性声明
根据TR CU021/2011《食品安全》技术法规第4章“产品合格评定”要求,出口至俄罗斯的蔬菜和水果必须向经兽植局认可的认证机构(拥有独立且经国家认可的检测实验室以及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申请符合性声明用以确认产品符合技术法规要求。
2.2.4植物检疫证书
根据关税同盟2016年11月30日欧亚经济联盟颁发的N.157号决议《欧亚经济联盟海关边境和关税区域内受管控产品的统一植物检疫要求》第1.6条规定,每批次出口至欧亚经济联盟的高风险植物产品必须随附中国海关总署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证书应使用俄语、中文或英语。
对俄出口低风险植物产品无需随附植物检疫证书。
2.2.5原产地证书
植物产品出口至俄罗斯,应随附经贸促会等机构签发的原产地证书,从而享受关税优惠,降低出口成本。
3.其他类别食品
除动物源食品和植物产品外,其它类别的食品如膨化食品等出口俄罗斯,进口要求相对简单,出口商仅需准备产品符合性声明及原产地证明文件等,若想提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出口商也可依据俄罗斯GOST认证要求对产品进行自愿认证
4.小结
经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对俄出口食品,要明确产品类别,特别是植物产品,高低风险划分很重要,并针对欧亚经济联盟相关法规要求作好相应的企业注册、产品注册、产品合规判定等工作,相关工作细节及关键点把控、风险预判等可与进口商进行有效沟通,做到产品安全(质量安全指标、标签标识、包装安全等),出口文件齐备(产品合格评定文件、卫生证书、原产地证书等),出口流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