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除标准应分为准备期和正式运行期。总体标准: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标准为实际发生额的60%,其中:
1.筹建期间按上述标准计入开办费,正式营业后一次性或不少于三年摊销。
2.在正式营业期间,金额不得超过年营业收入的0.5%,以两者中较低者扣除。
如果公司当年已经正式经营,没有营业收入,业务招待费扣除标准为0元,全额增加!
有人说,既然业务招待费有扣除限额,就可以想办法折算成其他费用,典型的是自己给公司挖坑!毕竟发生的费用不入账。为了保持利润一致,会虚开其他发票进行核算,得不偿失。财务人员不要要求业务部门虚开发票全额抵扣!
扩展知识点:
企业的营业收入包括:
(a)销售货物的收入(视同销售也应包括在内);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财产转让所得;
(四)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接受捐赠收入;
(九)其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