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60天概念,是认证期限,即自该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360天内到税务机关认证,否则不于抵扣进项税额,而抵扣是认证当月抵扣,既认证通过的当月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核算当期进项税额并申报抵扣,否则不于抵扣进项税额--360天是认证期限,认证完了就当月抵扣。
0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规定:自然人转让所投资企业股权(份)取得所得,按照公平交易价格计算并确定计税依据。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采用本公告列举的方法核定。即平价或无偿转让,税务机关有权核定转让价。
04业务招待费是指企事业单位为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需要而合理开支的接待费用,正常经营中,餐费产生的原因各种各样,如:出差人员出差时非招待客户的餐费、会务费中的餐费董事会会费中的餐费、员工年会会餐;加班餐费餐;拍摄影视作品时吃饭作为道具出现,都不算招待费。
05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也就是说取消了固定资产的价值标准,那个标准还是N年前的会计制度下的,那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借贷呢!
06何时缴税不以开票为准,而是按各税种规定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准,如销售不需要安装的设备,不管是否开票,在发出商品时就应该确认收入,需缴纳增值税;还有开票了未必要"缴税”,如预收跨年房租,也开票了,增值税应该缴,但企业所得税要分期确认收入,也就是跨年分期确认收入纳税。
07财税误区:只要给个人发现金就要缴个税如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人不予征税(独生子女补贴、托儿补助费、差旅费津贴、误餐补助)、北京地区负担通讯费采取金额实报实销或限额实报实销部分都可以不并入工资薪金缴个税(京地税个[2002]116号)。
08财税误区:只有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以享受研究开发费的加计扣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财税〔2015〕119号等文件,没有规定只有高新企业才可对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无论高新技术企业还是其他企业,只要是实行查账征收的居民企业不属于财税〔2015〕119号文件列举的排除在外的特定行业(这些行业包括: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符合该文件对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的其他限定性规定,就可以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
09营业外支出是企业发生的与其日常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损失,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有条件扣除)、公益性捐赠支出(有条件有标准扣除)、盘亏损失(有条件扣除)、罚款支出(分类别有可扣和不可扣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债务重组损失(该2种情况一般可扣)等。
10税务总局2019年第4号公告规定的增值税小规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因城建税及教育附加跟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是同免同减,也就是10万元免增值税也免城建税及教育附加,另提供广告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不超过2万元免文化事业建设费,2万元以上可以依据财税(2019〕46号文件规定并结合地方政策享受减征优惠。
11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满足合法的扣除凭证,但合法的扣除凭证不仅仅是发票,如企业内部的工资单、折旧表,还有银行利息单、完税证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据等,都是合法凭证,都是可以税前扣除合法凭证!但也千万别理解成所有没有发票的情况也都能扣除。
12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没要求应税服务与货物劳务分开各算各的抵扣,只有财税(2013)106号有特殊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的,截止到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的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
13国税函2010第079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除另有规定者外,可以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即各项免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可税前扣除,但不征税收入所对应的各项成本费用是不能税前扣除的。
14根据国税函[200913号规定,采暖费补贴属于职工福利费支出,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也就是说发放给员工的采暖费补贴按照职工福利费支出扣除。另宁夏、河北省、大连、山西、辽宁、北京、吉林不超过标准的采暖费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
1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51065号,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2%的手续费,但由税务机关查出,扣缴义务人补扣的个人所得税税款,不向扣缴义务人支付手续费。也就是说代扣代缴个税也有手续费返还哦,别忘记申请了!
16采用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应税收入额等于收入总额减去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后的余额。用公式表示为:应税收入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也就是说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不在核定收入范围内。
17财税[2011]50号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个人按消费积分返馈礼品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但另规定:企业对累积消费达到一定额度的顾客,给予额外抽奖机会,个人的获奖所得,按照“偶然所得’项目。即:返馈礼品不征,抽奖所得税征。
18财税[2009]70号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加计扣除。在年度终了汇算清缴时,计算加计扣除。没有说亏损企业不可以享受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招新进行时财务人员负责企业的申报纳税以及个税的代扣代缴等环节,由于部分财务人员对税法知识的欠缺以及业务能力的不足,常常会产生对税法进行错误解读的情形,久而久之便产生了一定的知识误区,Zui后导致企业多缴、少缴税款,或者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等,引发一定的税务风险。企业财务人员作为企业纳税环节不可或缺的一环,应不断加强对税法的学习,具备基本的财税知识和技能。
| 成立日期 | 2020年10月21日 | ||
| 法定代表人 | 汪斌 | ||
| 注册资本 | 100 | ||
| 主营产品 | 注册公司 代理记账 财税合规 资质许可 项目申报 商标注册 专利申请 | ||
| 经营范围 | 代理记账(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财务咨询;税务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代理;企业信用服务;商标代理;知识产权服务(专利代理服务除外);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品牌管理 | ||
| 公司简介 | 杭州好又快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注册公司、代理记账、财税合规、资质许可、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的服务商,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一站式的创业服务。好又快坚持以专业性为核心,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可靠的服务。经过5年多的打磨,我们组建了一只具备深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熟悉并遵循新的法规和标准、具备广泛的行业背景和专业技能、能够灵活应对各类需求、并为客户提供定制化的解决方案的团队。作为一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