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们探讨了股权转让时涉及的税费问题,今天我们就聊聊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价格究竟该如何确定。
一、常规股权转让定价规则
假设张三持有A公司50%的股权,初始投资为200万元。如今,张三打算将这部分股权平价转让给李四,也就是售价仍为200万元。此时A公司的净资产已经达到了1500万元,并且公司不存在价格虚高、特别值钱的资产(净资产也就是所有者权益,含实收资本、资本公积、未分配利润等)。
张三这样平价转让是否可行呢?答案是否定的。因为在转让股权时,如果转让价格低于对应净资产的价格,税务局是不会批准的。税务部门对股权转让现行“先税后变更”流程,即转让股权需要先到税务局办理变更手续,再前往工商局进行登记。虽说股权转让合同上的价格由转让双方自行商定,但在缴税环节,税务局会进行审核。一旦定价过低且没有合理理由,税务局就会重新核定价格,通常是按照净资产来核定。
以A公司为例,其净资产为1500万元,张三转让50%的股权,对应价格应为750万元,而他却只卖200万元,明显偏低,税务局会按照750万元来核定。如此一来,张三原本200万元购入的股权,现在按750万元核定转让,盈利550万元,这部分盈利需按照20%缴纳个人所得税。
李四日后如果再出售这部分股权,股权原值该如何计算呢?是要按照750万元来计算。这是因为张三已经就增值部分缴纳了税款,这样能够避免重复征税。
二、涉及高溢价资产的股权转让
假设甲持有B公司70%股权(初始投资700万元),公司净资产1800万元,另有一项核心专利评估价值1000万元。假设公司总资产公允价值为3000万元(含专利价值),专利占总资产比例达33%(远超20%阈值)。现在甲计划将股权卖给乙。
由于存在高溢价资产,对于单类资产价值占比超20%的情形,税务机关将要求提交第三方资产评估报告,并据此核定股权公允价值。 此时,计算公司总资产价值时需将专利技术价值纳入其中,那么总资产公允价值即为3000万元。B公司70%股权对应的公允价值就是2100万元。甲申报价1000万元显著低于核定值,税务机关按2100万元核定转让收入。甲的股权原值是700万元,这样就盈利1400万元,需按20%缴纳个人所得税。乙日后再转让股权时,股权原值按2100万元计算,同样是为了避免重复征税。
三、亏损企业股权转让的特殊处理
假设你持有一家公司60%的股权,Zui初投入400万元。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目前处于亏损状态,净资产为-200万元,即亏损200万元。现在你想出售这部分股权。
按照净资产核定法计算,60%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价值是-120万元。但实际上,你和受让方可能会考虑公司未来的发展潜力,比如品牌价值、市场渠道等因素,进而协商一个价格。如果你们协商的价格是100万元,高于-120万元,这个价格是可行的。税务方面,由于你是以亏损价格出售{财产转让所得=100万-400万=-300万(亏损)},无需缴纳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