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雏鹰计划”是政府提供给创业人员的一项优惠政策,旨在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科技型初创企业成长,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助推市内数字经济、生命健康和新材料等重点产业创新发展。
扶持政策
财政政策
1.无偿资助
对新评审纳入“雏鹰计划”培育库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的创业无偿资助。
2.贷款贴息
“雏鹰企业”在三年培育期内获得银行贷款的,按照不超过实际贷款额银行基准利息的50%给予贴息补助,每家企业每年可享受贴息的Zui高贷款金额为2000万元。贷款贴息资助由市科技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审核。财政资助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由市财政和各地财政共同承担。
科技金融服务
1.对获得社会创业投资机构投资的“雏鹰企业”,由企业提出申请,经杭州高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审核后,可根据其经营情况提供不超过投资额50%的贷款担保。
2.优先向在杭创投机构推荐“雏鹰企业”,引导杭州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采用灵活的投资方式加大创业投资支持力度,对其投资金额计入该投资机构在杭投资额。
3.“雏鹰企业”在向银行申请续贷时,经杭州市创业投资服务中心审核符合要求的可申请使用周转资金,周转资金单笔申请额度Zui高不超过二千万元,原则上企业应自筹实际所需资金的20%以上。
创新创业服务
将“雏鹰企业”纳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进行重点辅导,鼓励和支持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平台加大对“雏鹰企业”的服务力度。有效整合各类社会创新创业资源,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技术咨询和投融资对接等创业服务,组织开展经营管理、技术开发、财税政策、科技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的培训,帮助企业健康发展。
申请条件
1. 注册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法人,符合我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导向要求。
2.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2015年3月11日-2020年3月10日之间,具有良好的成长性,且申报时企业上年度销售额在5000万元(含)以下。
3. 企业上年度职工数不少于10人,且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5%。
4. 企业研发经费单独建帐,上年度研发投入不低于50万元,上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上年度销售收入小于3,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上年度销售收入在3,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5.企业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获得至少一项Ⅱ类及以上知识产权),且企业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支持作用。
6. 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重大质量事故、严重环境违法行为或严重失信行为。
申请材料
1.企业简介;
2.创新能力评价材料,包括但不于知识产权材料、科研项目立项材料、科技成果转化材料、研究开发活动材料、获奖佐证材料和研究开发的组织管理材料;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材料(社保参保证明、科技人员名单、兼职人员提供合同和工资发放证明);
4.上年度的企业年度和项目申报当月上季度所得税申报表;
5.上年度的企业年度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需要披露研发费用、销售收入)。
6.其他材料(企业发展计划书等)。
申请流程
一、网上填报
1.登录杭州市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s://ds.kjt.zj.gov.cn/ccphangzhou/)。选择“法人登录”。

2.登录系统后(首次登录需完善信息),进入“市认定类--杭州市‘雏鹰计划’企业认定”模块。

3.签署承诺书,选择“同意并开始申报”

4.填写“基本信息”

5.填写“财务情况”

6.填写“人力资源情况”

7.填写“知识产权情况”

8.填写“企业创新能力”

9.根据要求上传附件

10.右上角点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