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解除企业经营异常状态所需的审核材料,根据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具体原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情况下需要准备的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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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的正式申请,表明企业希望从经营异常名录中移除的意愿。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用于确认提交申请的人具有合法的代表权或代理权。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用于确认企业的合法身份和经营资格。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用于核实身份信息。
补报年度报告情况说明:包括已公示后的年度报告和已年报截图并加盖公章,以证明企业已经完成了年度报告的补报和公示。
其他材料:根据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二、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根据具体情况,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已发生变更:提供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住所或者经营场所)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资料。
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相关部门证明等。
三、未按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申请表
企业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营业执照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改正后的公示信息及承诺,以证明企业已经履行了信息公示义务。
其他材料:根据作出决定异常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四、其他注意事项
材料准备:所有提交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如有虚假或遗漏,可能会影响审核结果。
提交方式:根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提交材料。线上提交一般通过指定的电子政务平台或网站进行;线下提交则需要将纸质材料送至指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窗口。
审核时间: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会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企业将被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准备材料前,建议企业先咨询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律师以获取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