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并、分立涉税问题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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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有时会通过合并、分立的方式进行重组,那么合并、分立涉及哪些税种?税收政策又是怎样规定的呢?

增值税
纳税人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其中涉及的货物转让,不征收增值税。这里把握重点应在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如果不符合这一条件,则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纳税人资产重组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1年第13号)

契税
合并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合并后公司承受原合并各方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分立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分立后公司承受原公司土地、房屋权属,免征契税。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49号)

土地增值税
合并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且原企业投资主体存续的,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合并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分立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企业分设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企业投资主体相同的企业,对原企业将房地产转移、变更到分立后的企业,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zongju公告2023年第51号)

印花税
合并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为一个公司,且原投资主体存续,对在合并过程中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分立依照法律规定、合同约定,公司分立为两个或两个以上与原公司投资主体相同的公司,对在分立过程中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关于企业改制重组及事业单位改制有关印花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zongju公告2024年第14号)
小贴士
投资主体相同,是指企业改制重组前后出资人不发生变动,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
投资主体存续,是指原企业出资人必须存在于改制重组后的企业,出资人的出资比例可以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