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暂时断缴后如何补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按现行政策规定,灵活就业人员为自愿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后可继续缴费,中断前后缴费年限累计计算,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按月领取养老金。失业期间如何避免养老保险中断?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费,个人可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避免养老保险中断缴费。
需要强调的是,失业人员领金期间,以个人身份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影响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失业保险金未领完就业,不满一年因个人原因辞职,还能领取之前未领完的失业保险金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失业保险司:
申领失业保险金需满足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条件,个人原因辞职的不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有职业病还能领到工伤待遇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有关规定,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自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一)办理退休手续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退休人员;(二)劳动或聘用合同期满后或者本人提出而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后,未再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 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前款第(一)项人员符合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条件的,按就高原则以本人退休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或者确诊职业病前12个月的月平均养老金为基数计发。前款第(二)项人员被鉴定为一级至十级伤残、按《条例》规定应以本人工资作为基数享受相关待遇的,按本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计发。 上述被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人员,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中明确的用人单位,在该职工从业期间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条例》的规定,分别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未依法为该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相关项目和标准支付待遇。
工伤申请时效如何规定?一年时效是否包含住院时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保卡密码忘记了怎么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1.如果忘记实体社保卡密码,持卡人应当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进行密码重置。
2.如果忘记社保卡银行账户密码,可以咨询对应社保卡服务银行进行密码找回或重置。 3.如果忘记电子社保卡密码,可以通过电子社保卡APP中“忘记密码”进行密码找回或重置。社保卡金融功能长时间未激活,后期还能激活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可以激活。根据金融监管的有关规定,社保卡金融功能激活,需要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社保卡,前往卡面所标明的社保卡服务银行的柜台办理,同一银行的全国网点均可办理激活。
对高龄、重病、伤残等行动不便的特殊人员,可按相关程序申请提供上门服务,或者代理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