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企业每年对员工都会有体检这么一项福利,体检费用由企业统一核算,未发放到个人名下。那么,公司发生的体检费会计上怎么处理?能否税前扣除以及是否需要代扣代缴个税?

一、员工体检费的账务处理
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2009〕242号)第一条规定:企业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为职工提供的除职工工资、奖金、津贴、纳入工资总额管理的补贴、职工教育经费、社会保险费和补充养老保险费(年金)、补充医疗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以外的福利待遇支出,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暂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职工疗养费用、自办职工食堂经费补贴或未办职工食堂统一供应午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财务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费等。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发生的员工体检费用属于员工卫生保健方面的支出,从会计核算的角度来看,员工体检费可作为员工福利费核算。 会计处理如下:计提时的会计分录: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生产成本—福利费
贷: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支付体检费的会计分录: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二、员工体检费的税务处理
(一) 员工体检费的企业所得税处理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规定,……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为员工负担体检的费用列入到福利费支出中,在工资薪金支出总额的14%以内限额扣除。提醒注意:在实务中,法律法规对特殊行业的特殊岗位有体检的要求,比如职业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对于这类体检的费用支出,不属于福利性质的体检,其发生的体检费应计入“管理费用-劳动保护费”。在企业所得税上,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全额扣除。(二) 员工体检费的个人所得税处理
在国家税务zongju2018年度的第三季度视频解读会上,国家税务zongju所得税司副司长叶霖儿就此问题回答: 根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规定,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依法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未向个人量化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提醒注意:在实务中,由于体检费一年一次,涉及的金额较小,一般企业未就此项代扣代缴个税。但如此处理存在一定的争议,因为企业为职工负担的体检费较为容易具体到个人,并且每个员工的体检项目体检费用基本是可以划分清楚的,与单位食堂等无法精细到个人的福利还是存在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