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企业ODI(境外直接投资)备案指南
前期准备
明确投资目的与计划:
企业需清晰确定境外投资的目标、领域、规模、投资方式(如新设、并购等)以及预期收益。
制定详细的投资规划和商业计划书,确保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和盈利性。
自我评估:
财务状况:确保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应显示盈利,净资产回报率尽量高于5%,资产负债率尽量低于70%。
主体资格:投资主体应为杭州市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成立时间好满一年(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能因无法提供完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而面临审批难度)。
股东背景与资金来源:明确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
了解投资目的地情况:
对投资目的地的政治、经济、法律、文化等环境进行深入调研。
熟悉当地的投资政策、市场准入条件、税收政策、劳动法规等,确保投资项目符合当地法律法规要求。
材料准备
发改委立项所需材料:
投资主体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原件。
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第三方咨询机构出具)。
自有资金证明。
投资项目设计意向书或框架协议等法律文件。
海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商务部审批所需材料:
《境外直接投资申请表》(根据投资方式选择新设或并购的对应表格)。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原件。
前期工作实施情况说明(包括尽职调查、可行性报告、投资资金来源情况说明、投资环境分析评估等)。
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的相关章程(合同、协议)原件。
公司相关的董事、股东会决议或者出资决议原件。
海外投资真实性承诺书。
如是并购类对外投资,还需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外汇管理局备案所需材料(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
《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申请表》。
外汇资金来源说明。
国内投资主体材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等)。
商务部颁发的《境外企业投资证书》原件。
申请流程
发改委立项备案:
企业向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改部门提交立项申请,报送项目信息及相关文件资料。
发改委根据相关规定对企业境外投资项目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或备案,并出具《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
商务部审批发证:
企业向商务部门提交申请材料。
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企业境外投资证书》。企业应在收到证书2年内在境外开展投资。
外汇管理局备案:
根据投资金额的不同,企业向外汇管理局申报办理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投资金额500万美金以上的,需向外管部门汇报。外管部门审核后,向境内企业发放《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证》。
注意事项:
企业在准备材料和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所有文件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备案过程可能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企业应密切关注各部门的审核进度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