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跟公司“借钱”
补税+罚款105万!
老板长期借款不还,被要求补缴70万的个税,那老板把借款还了,是不是就没问题了?
其实,并不是这样的,某公司三位股东分别从公司借款300万,265万,305万元,挂账“其他应收款”。三人仅用两年的时间就归还了借款,但依然被税务局责令补扣补缴个人所得税174万元!
老板股东只要是借款超过一年又不能证明用于公司经营的,都要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
给老板和会计们几点忠告:
1、公司账上其他应收款-老板/股东,尽量不要长期挂账,涉税风险极大。
2、股东从公司借款挂账,必须有证据证明是用于公司经营。
3、股东从公司借款,尽量不要超过一年,以免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4、其他应收款一直都是税局关注的重点,不要什么费用都入这个科目。
其他应收款不是“垃圾桶”
这5大风险,一定要知道
有很多会计朋友们Zui喜欢用“其他应收款”,钱被老板拿走了用它,没有发票调账用它,更甚很多企业把它当成作假的工具……
警惕!其他应收款不是“垃圾桶”,乱用容易招来5大风险。
一、虚开发票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入账”观念。很多会计人第一想法是找发票报销,却苦恼于找不到合情、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起了“邪路”,找替票报销,甚至买票,这种做法明显是违法的。
二、抽逃出资
很多公司基本操作是股东将出资款打给公司,公司将资金再转给股东,挂其他应收款科目。
抽逃注册资本不仅侵犯了公司的利益,可能侵犯公司以外第三人的利益,如公司的债权人,法律严令禁止,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Zui高可判五年有期徒刑。
三、资金占用
除了上面案例所说的股东借款,其他关联借款也同样存在税务风险。
一个老板注册几个公司,几个公司的钱转来转去,哪家缺钱就给哪家用,这种现象比比皆是,大多数占用时间较长,也有定期归还再借,多数是没有计算利息。
关联资金占用,税法要求视同销售处理,核定利息并要求借出方按“贷款服务”6%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还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一边交,一边却无法抵扣,无形中加大了成本。
四、有补缴个税的风险
老板借款如果超过1年未还且未用于公司经营,一旦被查,可能会被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20%的个税,甚至还会面临高额罚款。
五、调节利润,偷逃税款
如果财报中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巨大,且与"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科目的余额不相上下,甚至超过这些科目的余额时,就可能被怀疑"其他应收款"和"其他应付款"成了粉饰财报的"利润调节器"。
"其他应收款"可能隐藏了潜亏,从而高估利润;而"其他应付款"可能隐瞒了收入,从而低估利润,逃避缴税。
提醒老板和会计们,个人股东借款风险巨大,如果有借款,一定要注意2个问题,一个是借款用途的问题是否与经营相关;另一个是借款时间问题,不要逾期一年以上。
这些情况下“公转私”,
可以jieshui!
又有小伙伴说了,你说的那些方式都需要交税呀,老板说了,拿自己的钱还需要交税,太亏了!
下面,小编整理了两种可以jieshui的“公转私”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利用年终奖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筹划老板的工资、奖金
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我们可以合理利用这一优惠政策,对老板的工资、奖金的发放进行筹划。
【举例】
老板发放年终奖36000元,按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算方法,需缴纳个人所得税1080元,税负仅为3%,大大低于“股息、红利所得”20%的税率。
需提醒注意的是,此种方法使用有限制:
1、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对每一个纳税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采用一次;
2、“年终一次性奖金”的计税办法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自2022年1月1日起,取得的年终奖就要全部计入综合所得合并计税了,赶紧抓住政策的小尾巴吧~
二、老板将个人资产销售给公司
个人将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对外出售,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由于二手物品的价格通常低于原值,也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仅需要按0.5‰缴纳印花税即可,税负可以说是非常低了~
公司购入的固定资产,如果单价不超过500万元,可以一次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如果购买的是车辆,那么车辆发生的各种费用也可以入账并税前扣除了。
【举例】
老板将个人用过的二手车卖给公司,车的原值为150万元,卖价100万元,老板和公司各缴纳印花税500元(100万元*0.5‰=500元),共计1000元,税负才1‰,这还没算公司可以抵扣的企业所得税呢。
同样的,这种方法也存在局限性:
1、公司购入的资产需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车过户了,但还是老板个人使用是不行的,不仅车辆费用不能税前扣除,卖车行为的合理性也会被税务机关质疑;
2、由于老板与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该买卖行为属于关联交易,价格一定要公允,否则同样会被税务机关稽查并补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