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是兑现各级各类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根据《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国科发政字〔2000〕063号)的规定,未申请认定登记和未予登记的技术合同,不得享受国家对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定的税收、信贷和奖励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后可以享受哪些税收优惠呢?
(一)技术合同定义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意义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是国家鼓励科技成果转化、促进和保障技术市场繁荣发展的重要措施,旨在落实国家和省级有关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优惠政策。经科技部门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可享受国家在税收、信贷、奖励以及申请各级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部、财政部和国家税务zongju,国科发政字(2000]63号。
(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国科发政字[2001]253 号。
(三)《深圳市技术合同享受税收优惠事项管理办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国家税务zongju深圳市税务局,深科技创新规(2021)4号。
(四)《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159号。
01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许可、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转让方或开发方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02减免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 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03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应经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登记,作为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留存备查资料。
04政策服务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提取,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资助。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可用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的研发投入绩效评价等。为提升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能力,积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发挥市区联动优势,我市建立市区两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