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 银保监会 证监会关于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切实做好企业2022年年报工作的通知》(财会〔2022〕32号)第二条第1款规定,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财会〔2006〕3号,以下简称固定资产准则)等相关规定,将不符合固定资产资本化后续支出条件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在发生时按照受益对象计入当期损益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与存货的生产和加工相关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存货成本确定原则进行处理,行政管理部门、企业专设的销售机构等发生的固定资产日常修理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计入管理费用或销售费用。
根据上述规定,生产车间设备的日常维修费应计入制造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