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没有通过审核原因
商标没有通过审核的原因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
1.商标查询存在“盲期”:在商标提交申请后,需要经过初步的形式审查和录入系统的过程,这个期间可能会出现查询不到的情况,导致商标被驳回。
2.商标系恶意抢注:如果有人恶意抢注了相同或相似的商标,申请人的商标可能被驳回。
3.商标中含有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如果商标中包含通用名称或者不具有足够的显著性,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也会导致商标注册失败。
4.新申请商标与在先商标近似或相同:如果新申请的商标与已注册的商标在视觉、听觉等方面近似或相同,容易引起混淆,从而被驳回。
5.新申请商标系禁用标志:如果商标涉及敏感内容如政治、宗教、种族等,或者违反社会公德,会被视为禁用标志而被驳回。
6.审查员的主观因素:由于商标审查过程中存在人为主观因素,不同审查员对同一商标的判断可能存在差异,这可能导致不同的结果。
7.缺少申请文件或不完整的申请材料:如果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商标局可能不予受理。
8.商标公告期内遭到异议:如果在商标公告期内,他人提出异议且异议理由成立,未及时答辩的商标会被驳回。
9.违背公序良俗:如果商标局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申请的商标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会直接予以驳回。
商标没有通过审核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查询盲期、恶意抢注、缺乏显著性、与在先商标近似、禁用标志、主观因素、材料不全、异议以及违背公序良俗等。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应尽量避免这些常见问题,并做好充分的市场调研与查询工作,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
商标查询盲期的具体定义和解决方法是什么?
商标查询盲期是指在商标申请提交后到商标信息被录入数据库并公开查询之前的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由于商标局正在对商标申请进行审查,这些信息尚未被录入数据库或对外公开,申请人无法通过官方的查询系统了解到自己提交的商标是否与他人同期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
具体来说,商标查询盲期通常持续1-6个月不等,这段时间内很多在先申请的商标尚未被录入到数据库中,任何人都查不到这些商标的信息,自然也无法知晓所申请商标是否和已注册或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近似。
解决方法包括:
1.申请人要确定好商标名字和构成要素后尽早向商标局提交申请,越快越好。
2.建议申请人不要盲目跟风热门电视剧、小说流行用语等,以减少与其他商标冲突的可能性。
3.提交商标申请后半年左右的时候查询一次,如果查不到新增加的与您的商标近似的商标,则可以继续推进申请流程。
如何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含有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
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含有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以下是详细的分析:
判断商标是否含有通用名称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如果某一名称被国家或行业的标准所规定,则该名称可能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2.同行业经营者约定俗成、普遍使用的名称:在同行业中,如果所有经营者都使用某一名称来指代某种商品或服务,则该名称可能被视为通用名称。
3.专家意见:某些情况下,专家的意见也可以作为判断依据。
4.专业工具书、辞典等公开出版物中的记载:如果某一名称在这些出版物中被列为商品名称,则可以作为判断其为通用名称的参考。
5.地域判定法:对于某些特定地域内形成的通用称谓,在全国范围内不常见,也可能被认定为通用名称。
6.时间判定法:通常以商标注册申请时的事实状态为准,即当时是否已经形成通用名称。
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
1.显著特征和便于识别: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不能包括通用名称、图形、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等不能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
2.相关公众的认知:在判断商标是否具有显著性时,要以“相关公众”的认知为准。相关公众是指那些对商标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有实际需求或兴趣的人群。
3.整体认定:不能因为商标中包含了部分不具有显著性的元素而否定整个商标的显著性。需要从整体上评估商标的识别度。
判断一个商标是否含有通用名称或缺乏显著性,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综合考量,包括行业标准、公众认知、专家意见以及相关出版物的记载等。
商标审查中主观因素如何影响Zui终决定,有哪些常见的主观差异案例?
商标审查中主观因素对Zui终决定的影响显著,主要体现在审查员的判断标准和经验差异上。商标审查为人工审核过程,不同审查员可能基于其个人的知识水平、经验和判断标准,对同一商标的判定结果存在差异。“同一件商标在不同的审查员眼里或许会有不同的判定以及知识层面及阅历不同,审核结果也会不同”。这表明,审查员的主观因素,如个人经验和知识背景,可以影响商标的审查结果。
常见的主观差异案例包括:
1.“乔丹”商标争议案,Zui高人民法院认为乔丹公司申请注册争议商标时存在明显的主观恶意,即在明知再审申请人及其姓名“乔丹”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未与再审申请人协商、谈判以获得其许可或授权,而是擅自注册了大量与再审申请人密切相关的商标。这一案例反映了审查过程中对申请人主观意图的考量。
2.商标近似判断问题,考虑因素包括商标标志的近似程度、商品类别、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相关公众的注意程度以及商标申请人的主观意图等。这些因素相互影响,Zui终以是否容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为判断依据,体现了审查过程中的主观判断。
禁用标志的具体分类及其对商标申请的影响是什么?
商标中的禁用标志具体分类及其对商标申请的影响如下:
禁用标志的具体分类
1.国家名称、国 旗、国 徽等:
1.1.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 旗、国徽、军旗、勋章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标志性建筑物的标志。
2.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
2.1.这些标志由于其普通性或通用性,无法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
3.带有民族歧视的标志:
3.1.包括那些可能引起公众不满或冒犯特定民族感情的标志。
4.其他法律规定的禁用标志:
4.1.根据《中国商标法》第10条的规定,还包括其他由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发布的指导意见中明确界定的禁止使用的标志。
对商标申请的影响
1.绝 对禁止注册和使用:
1.1.商标申请人如果在申请中使用了上述禁用标志,其商标注册申请将被驳回,并且申请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续展问题:
2.1.如果已注册的商标中含有禁用标志,该商标在到期前不能进行续展,权利人必须更换为符合规定的标志才能继续享有商标保护。
3.侵权责任:
3.1.如果已经注册的商标中含有禁用标志,权利人在使用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侵权诉讼,导致商标被撤销或无法继续使用。
来说,商标中的禁用标志包括与国家相关的标志、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带有民族歧视的标志以及其他法律规定的禁用标志。这些标志在商标申请中是禁止使用的,否则会导致商标申请被驳回并承担法律责任。
商标公告期内异议的处理流程和成功率提升策略有哪些?
商标公告期内异议的处理流程和成功率提升策略如下:
处理流程
1.提出异议:异议人在商标公告发布后的法定期限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并提交我搜索到的资料材料。填写《商标异议书》,写明被异议商标的名称、商品类别、初步审定号、初步审定公告期号、提出异议的理由。
2.异议受理:商标局对异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通知商标申请人。
3.通知答辩:商标局收到异议书及有关证据后,将异议书副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收到异议书之日起规定时间内提出商标异议答辩。
4.审查与裁定:商标局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作出裁定。如果异议不成立,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成功率提升策略
1.深入研究相关商标的注册情况:了解其与自身商标的相似性,确保异议理由充分。
2.收集充分的证据:包括市场调查报告、销售数据、广告宣传材料等,证明商标的独特性和使用历史。
3.提前准备:在递交商标注册申请之前,申请人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商标的注册资格。
4.详实的证据材料:准备详实的证据材料,证明商标的独特性和使用历史,以增强异议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