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际情况中,一些人存在两种不同的“年龄”,一种记录于身份证,另一种记录于个人档案中。
面对这种情况,在退休时应如何处理呢?是应依据身份证中记录的年龄,还是依据档案中的年龄来决定?
对此,国家制定了明确的政策规定,以减少因年龄问题带来的困扰,并确保公平。
根据《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若员工档案中的年龄与身份证所示年龄存在差异,应优先考虑Zui早的档案记录。
对此,不少人表示疑惑,为何在退休时必须依据档案中记录的年龄呢?难道我们的身份证上的出生日期不足以证明吗?
这主要涉及两方面的原因:
1.政策连续性的问题
1951年,国家颁布了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到了1978年,有关机构确立了新的退休年龄政策,并持续实施至今。
在这些政策中,决定退休年龄都是根据员工个人档案中记载的年龄。
而身份证的实施相对较晚,直到1985年才开始推行。加之,受当时条件限制,个人信息的验证并不完善。
从政策连续性角度考虑,采用档案作为判断标准似乎更为合理。
2.为了防止某些人双重受益
有部分人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年龄要求,却通过修改年龄获得了工作机会。这类行为对其他竞争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这些人在接近退休之际,又以档案错误为由,希望依照身份证上的年龄提前退休。
若将退休年龄的确定基于身份证,就会让这部分人既获得了就业机会,又能享受提前退休的好处。
国家规定退休时采用档案中的年龄进行确认,也是为了避免这种情形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