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2月15日起,石化设备的海关联盟CU-TR认证和CU-TR符合性声明将根据海关联盟TR CU010/2011“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法规的要求进行。
海关联盟TR CU010/2011适用于危险生产设施中使用的机械和设备。在这些设施中使用的化学和石油工程产品必须符合的另一项技术法规TR CU012/2011“关于在爆炸性环境中运行的设备安全”的安全要求。
在放行设备时,必须获得:强制性CU-TR合格证书或CU-TR符合性声明声明确认油田钻机、防喷器、管汇、井架、井下电机及其备件符合安全要求。
确认设备安全的CU-TR合格证书或CU-TR符合性声明声明是生产新产品的先决条件。使用过的石化机械(二手)产品以及供应到海关联盟以外的机械则不需要CU-TR合格证书或CU-TR符合性声明声明。
获得石油和化工设备强制性CU-TR合格证书的认证程序
根据俄罗斯标准GOST 17168-82(ST SEV1807-79)测量过滤器的总电阻。所有列入“以认证形式确认符合海关联盟《机械设备安全》技术法规要求的技术法规对象清单”的产品必须符合这些技术法规的GOST标准。下列化学和石油工程产品必须获得强制性CU-TR认证:
用于剥离和清理工作以及固定矿井的设备:
剪切机;
机械化综合设备;
长壁工作面的机械化安装;
气动工具;
矿井巷道掘进设备:
煤和岩石掘进机;
用于准备工作面的金属紧固件;
井筒提升和矿井运输设备:
矿用刮板输送机;
矿用带式输送机;
矿井和采矿绞车;
钻孔和打井设备,炸药井装药和堵塞设备:
气动穿孔机(钻锤);
气动穿孔机;
采矿业的钻孔机器;
钻机;
通风和抑尘设备;
矿井风机;
集尘和抑尘装置;
氧气压缩机。
根据TR CU010/2011《海关联盟技术条例》附件1(其中规定了基本安全要求清单),制造商有义务在产品在我国流通之前对其进行风险评估。设备必须有不可磨灭的警告说明(标志),说明其运行中的危险类型。必须考虑到所使用的技术工艺和控制系统。
TR CU 010/2011附件2规定了特定机器类别的附加安全要求。
TR CU010/2011(条例)第11条规定了设备CU-TR认证程序,根据适用的CU-TR认证方案:1c-批量生产;3c-批量或单位设备;9c-批量限量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