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库卖6万,却要交税2.8万
合理吗?
近日,小编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网上看到一个有意思的留言:
吉林的王先生因为卖车库税的问题,给市长留言,原文如下:
我在小区有个20平的车库,和买家谈好以6万元的价格出售。我和买家到市政务大厅办理过户手续,税务局说要交2.8万元的税。我当时就蒙了,车库卖6万,交税2.8万,这也太多了。我问税务局为啥税这么高?税务局说以评估公司的评估价收税,评估价是12万。我说这是个老旧小区,物业都没有,柏油路都烂了,住的人少,在售的车库很多,6万有人买都不错了,咋能评估到12万呢?税务局说他们也知道评估公司出的评估价与市场价脱节,在吉林市,这是个普遍性的问题,很多老百姓的车库都因为这个问题而无法买卖,他们也没有办法,因为评估公司不是他们找的,不归他们管。现在可好,卖一个20平的车库,交完税剩3.2万,这合理吗? |
对于王先生的问题,吉林省税务局进行了回复:
“ 我局与反映人沟通联系后提示可以进行评估价格争议申请,我局会受理并按具体流程申请评估机构重新对该房屋进行评估,重新进行评估后,我局会结合重新评估结果核定其计税价格。”
王先生的车库明明只卖了6万,税务局却以评估公司出具的不合理的评估价12万为依据进行计税,这显然并不合理。
那纳税人要买卖车库(车位)到底要交哪些税呢?赶紧跟小编一起学习一下,收藏转发备用!
个人买卖车库(车位)要交哪些税?
自然人转让车库的税务处理同转让商铺,根据纳税人是否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可以划分为核定征收和计算(按实)征收两种征收方式。
一、核定征收方式
案例解析:
2019年11月,小梅将其2010年1月购买的地下车库转让给小松,该车库买价95000元,转让价格120000元,Zui低计税价格166177.17元。以上价格均为含税价。请问转让双方要交哪些税?
对小梅(卖方)来说: 1、增值税:166177.17÷1.05×5%=7913.20元 2、城建税及附加: (1)应缴城建税=7913.20×7%×50%=276.96元 (2)应缴教育费附加=7913.20×3%×50%=118.70元 (3)应缴地方教育附加=7913.20×2%×50%=79.13元 3、印花税:166177.17÷1.05×0.05%×50%=39.60元 4、个人所得税:166177.17÷1.05×2%=3165.28元 (假设该市税率为2%) 5、土地增值税:166177.17÷1.05×5%=7913.20元 共交税额 =7913.20+276.96+118.70+79.13+39.60+3165.28+7913.20=19506.07元 |
对小松(买方)来说: 1、契税:166177.17÷1.05×3%=4747.92元 2、印花税:166177.17÷1.05×0.05%×50%=39.60元 共交税额=4747.92+39.06=4787.52元 |
二、计算征收方式
这种方式下,纳税人所缴纳的税种与核定征收是一样的,只税费计算方式不同,尤其是土地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
还是以上述案例为例:
对小梅(卖方)来说: 1、增值税:(166177.17-95000)÷1.05×5%=3389.39元 2、城建税及附加: (1)应缴城建税=3389.39×7%×50%=118.63元。 (2)应缴教育费附加=3389.39×3%×50%=50.84元。 (3)应缴地方教育附加=3389.39×2%×50%=33.89元。 3、印花税:166177.17÷1.05×0.05%×50%=39.60元 4、土地增值税: (1)计税收入=166177.17-3389.39=162787.78元 (注:土地增值税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为不含增值税收入) (2)可扣除房产原值=95000+95000×10×5%=142500元。 (3)与转让房地产相关的税金:假设当地税务机关规定可扣除的税金为3092.96元; (4)扣除项目金额=可扣除房产原值+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142500+3092.96=145592.96元。 (5)增值额=计税收入-扣除项目金额=162787.78-145592.93=17194.85元; (6)增值率=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17194.82÷145592.96=12.40%(查表得税率30%) (7)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17194.82×30%=5158.45元。 5、个人所得税:(166177.17-3389.39-95000-2850-203.36-39.60-5158.45)×20%=11907.27元 小梅共交税额=20698.07元 |
对小松(买方)来说: 1、契税:(166177.17-3389.39)×3%=4883.63元 2、印花税:166177.17÷1.05×0.05%×50%=39.60元 共交税额=4883.63+39.60=4923.23元 |
车位属于固定资产还是无形资产?
根据税局的回复,给大家一下:
1、购买的车位,支付的外购价款通常是对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2、如果企业购买车位的目的,是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或者直接在购买时就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3、如果是通过以租代售协议取得的,比如租赁期限20年的,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并不影响上述的会计处理。如果非要按照租赁处理,会计核算可以计入“使用权资产”。
Zui后,明一点,有无产权证书,并不影响会计核算对资产的确认,因为基本会计准则、固定资产准则等都重点是要求“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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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买卖涉及的税费全
一、房屋买卖(含买卖、赠与、继承)
1、房屋买卖
注①:小规模纳税人附加税减半征收政策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注②:“满五唯一”指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
附:契税税率表
2、房屋赠与
注①:无转让价格的,由税务机关核定。
3、房屋继承
二、房屋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