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zongju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的规定,“一、财政性资金(一)企业取得的各类财政性资金,除属于国家投资和资金使用后要求归还本金的以外,
均应计入企业当年收入总额。……本条所称
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
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
各种税收,但
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
出口退税款;所称
国家投资,是指国家以
投资者身份投入企业、并按有关规定相应
增加企业实收资本(股本)的直接投资。”
小微企业减免的增值税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公司,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二条规定: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下同)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以下简称汇总纳税企业),除另有规定外,其
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适用本办法。第四条规定:
总机构和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
二级分支机构,
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需要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企业迁到了异地,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是否需要重新申请?
答:根据
《国家税务zongju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zongju公告2018年第23号)的规定,“第四条企业享受优惠事项采取
“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企业应当根据经营情况以及相关税收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照《目录》列示的时间自行计算减免税额,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归集和留存相关资料备查。……第六条企业享受优惠事项的,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将留存备查资料归集齐全并整理完成,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不需要备案。